见过报警抓骗子的,没见过报警把自己送进处罚名单的。山西运城这起案子,堪称一出荒诞的黑色幽默。
39岁的李某网聊结识了一名女子,两人刚认识3天,聊天记录里就满屏都是“开房”“陪你睡”“给钱”等露骨字眼,直奔肉体交易的主题。双方谈妥1000元的价码后,李某爽快地转了700元定金,并在民宿开好房间,坐等佳人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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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左等右等,直到深夜10点连个人影都没见着,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不接。李某觉得这女人拿钱跑路了,一气之下竟然拨通了110,声称自己“网恋交友被骗”。
这波操作堪称“自爆卡车”。警方一查,女方根本不是诈骗,当天没去只是因为手机恰好被朋友拿走了,第二天就把700元退了回来。但顺着这条线索,警方直接把两人非法交易的底细摸了个底朝天。女方没去赴约,不代表李某的意图不存在。按照相关法律解释,只要双方谈妥价格并支付了款项,哪怕最终没发生实质关系,同样按嫖娼论处,只是算作未遂可以從轻。
于是,李某退回来的700元被依法收缴,本人又被额外罚款500元。女方也领了500元的罚单。
交了罚款的李某越想越窝火,转头就把警方告上法庭,张口索赔1200元。在法庭上,他开始强行洗白,辩称自己只是想“交朋友、谈对象”,那700元是“赞助女方交房租”的,根本不是嫖资,还抱怨警方扣了手机诱导自己承认。
可惜,聊天记录不会撒谎。那些赤裸裸的交易对话,加上转账凭证,把他的辩解驳得体无完肤。法院审查后也明确表示,警方办案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直接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诉求。
想拿“交友”当遮羞布,却掩盖不住转账的赤裸裸。这笔1200元的“学费”,算是给他上了一堂最深刻的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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