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苍乡人民政府关于征收2025-2026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各村、广大村民:
为常态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生活垃圾长效治理管护机制,保障全乡垃圾收集转运、环卫保洁、设施运维等工作有序落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仙政文〔2016〕198号)文件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收费用途
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专款专用,全额专项用于全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置、环卫从业人员薪酬、清运车辆燃油、环卫工具与垃圾桶采购更换、河道沟渠及山林积存垃圾清理等环卫运行开支,资金专款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二、征收时限与收费标准
1.征收期限: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收费标准:农村常住住户120元/户·年,户籍户数以石苍派出所户籍登记数据为准。
3.费用减免对象:五保户、低保户、困难家庭予以全额免征,减免名册由乡民政、乡村振兴扶贫部门核定出具。
三、政策依据
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仙政文〔2016〕198号文件要求,我县自2017年起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按120元/户每年标准收取,上级财政同步配套专项奖励资金,补助乡村环卫运维支出,收取费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收支公示制度,接受群众与财政监督。
四、收缴方式与资金监管
1.由各村村委会统一代收费用,收款时规范开具正式收款票据,建立收缴台账;收缴款项统一汇总上缴乡财政专户管理。
2.全年度环卫经费收支明细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定期公示,全程接受村民监督。
五、相关须知
1.生活垃圾处理费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依规缴费是辖区村民应尽责任与义务,请广大村民自觉按时足额缴费。
2.反诈温馨提示:缴费仅由本村村干部、村级指定代收人员统一收取,无任何上门私自收费的第三方人员。凡冒充工作人员私下上门收费、索要转账的均为诈骗,切勿轻信付款。
3.政策咨询、违规收费举报热线:石苍乡人民政府 0594-7294062;群众遇异常收费可第一时间联系村委会或乡政府核实处置。
附件:致全乡父老乡亲倡议书
仙游县石苍乡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致全乡父老乡亲倡议书
青山含翠、碧水绕城,优良生态是石苍乡得天独厚的宝贵资源,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离不开每一位乡亲共同守护。伴随乡村振兴纵深推进,我乡村容村貌持续提质,但受山区村落分散、路途蜿蜒偏远、垃圾转运里程远、运维成本偏高的客观条件制约,日常保洁、垃圾清运、设施管护长期存在资金缺口,足额收缴垃圾处理费是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实现家园长效保洁的关键保障。
本次收缴的垃圾处理费全部闭环用于一线环卫工作:足额保障环卫工人薪资待遇、补给转运车辆燃油、更新破损环卫设施、常态化开展全域河道清淤、山野零星垃圾专项整治。所有资金实行透明化管理,各村定期公示收支台账,确保每一笔钱款全部落地民生保洁实处。生于石苍、长在石苍,守护家乡绿水青山是全体村民的共同责任。无论居家务农还是在外务工的乡贤,您主动缴纳的每一笔费用,都将转化为干净整洁的村道、清澈见底的溪流、宜居舒心的庭院。在此,我们诚挚倡议全体村民积极配合缴费工作,自觉履行缴费义务,以实际行动支持家乡环卫事业发展,携手共建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和美新石苍!
来源:魅力石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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