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杀妻案男子用摩托车声掩盖呼救
“办完离婚手续也拿到钱了,还要杀害我妈妈”——离婚夜的血色阴谋
离完婚第一时间分到了4万现金,转身就把前妻杀害——关键是杀人前,他还特意提前发动了轰鸣的摩托车。
2026年6月10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湖北黄石“离婚当晚杀妻案”二审在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距晓秀和姐姐手挽手走入法庭近三个小时前,天还没亮,她们就已经在宾馆里换好衣服,一遍遍在心里祈祷:“这一次,凶手能得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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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恨到骨子里”:女儿亲述17年无法愈合的伤口
走进法院之前,被害人的两个女儿在门口停下来,相互鼓劲,为彼此加油打气。大女儿婷婷在二审前夕接受媒体采访时,强忍住难以言说的情绪说:“一生的心理创伤,无法愈合,我觉得婚姻很恐怖,不敢接触异性。母亲被他夺走年轻的生命,我一定要为妈妈讨回一个公道。”
面对记者的镜头,晓秀反复用一句话表达对吴永平的情绪:“我恨他,恨到骨子里了。”
而她的恨意,远远不只是源自案发时那种无法承受的悲痛。更源于凶手在案发时的残忍——他提前发动了摩托车,用轰隆声掩盖前妻的呼救声。眼看着受害人在地上挣扎了十多分钟却不施救,完整记录下前妻生命的消亡,然后从容不迫地清理现场,将尸体抛入废弃矿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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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217条的死缓陷阱:为何一刀两命的案情只能判死缓?
这起案件的成因并不复杂,却显得极其扭曲。凶手吴永平婚前没有稳定收入,婚后因家暴与出轨被高寒发现,女方经过长期痛苦决定离婚。此时他竟以“必须分房”为由漫天要价,甚至将房产转移至自己名下。高寒最终没能扛住威胁,同意分给吴永平4万元现金之后才办完离婚。就是这4万元,要了她的命。
晓秀质问的这句话,让全网沉默了: “办完离婚手续也拿到钱了,还要杀害我妈妈,我实在想不通。”
当地检察院的抗诉书称,原本的情节恶劣程度完全配得上死刑立即执行:凶手在案件前期采取涂抹房产证等方式,以假单身证明骗取房产。甚至结婚两年间只和高寒的两个女儿说话不超过几句,大女儿一针见血地表示:“每次我回家都是我母亲照顾我们,吴文平顶多见面笑一笑,一句话不说,零交流。”
然而一审结果令全网惊怒:死缓,且凶手仍有活命空间。 该案背后适用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应十分慎重”的第217条司法解释原则。
一位严瑾洁律师直指该原则存在明显弊端:“在这样的理论带动之下,其实往往会发生更多的一些犯罪。凡是家庭矛盾,反而应该更慎重审查。”
这个逻辑引起了多重深思——如果只要挂着“婚姻家庭”四个字就可以为残忍辩解,无疑等于告诉未来的婚姻杀手们:只要我活在前妻噩梦里,加害也能侥幸用死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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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细节曝光:案前冷静、得款4万,旁观15分钟再抛尸
吴永平案件的全貌令人头皮发麻。
先婚后,靠妻子开店维系的摩的司机吴永平,长期没有稳定收入。结婚后发现高寒出轨,家暴频出。高寒发现财产遭劫后走投无路,勉强同意花4万保离婚。
案发前一个月,已是连街坊邻居都听见了凶手的致命威胁:“他曾嚣张地对我的姨妈说,如果离婚,就把我妈杀死,他在镇上是这样散布威胁的。 ”
2007年8月31日上午二人刚办完离婚,高寒把4万现金给了吴永平。拿到4万离了婚、已经没有任何法律联系的人,当晚就开始动手。
晚上10点多,高寒回到家中,看到正在收拾行李的吴永平,二人发生争吵。吴永平用扳手击打其头部,并用双手掐颈、水果刀捅刺颈动脉。随即,吴永平没有离开,而是在屋内等到高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仍无人赶来——因为邻居早已被提前响起的摩托车声掩盖了本该听到的惨叫声。
吴永平事后供述称:“当时我想如果救活高寒,担心她会报复我,所以我最后就没选择救高寒。我在旁边等待了大概十多分钟,看到高寒整个人都没有了生息,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
他的理由更为荒谬无稽:“当时,我认为高寒应该死了,在家里死亡不吉利,就想将她抛尸到我平时经常路过的废弃矿洞。”
法医鉴定,高寒头部、颈部等均伤痕累累,颈动脉被割断。
四、已死之人无法目睹的遗嘱:高寒早已在女儿的衣物中写下绝笔
值得一提的是,母亲高寒在死前9个月的2006年11月4日就已写好遗嘱,缝在衣服中并注明“绝笔”。早在案发前几个月,她意识到吴永平的威胁再也不是空谈时,立即送走了两个女儿,却独自一人面对魔鬼的午夜逼近。
高寒在遗嘱中表示,房产的一半归她的两个女儿继承。
在她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妈妈把她们的命保住了,留给自己唯一的未尽之路,以自己血淋淋的牺牲警示世人。
五、晓秀最后哽咽的控诉:“一生都不想要他活着”
6月10日,晓秀忍着眼泪走进了二审法院的门口,手上拿着母亲的遗像。这条人命关天的路口正是她亲生母亲离开世间的死亡之门。
她的信心与脆弱在凌晨里揉捏成复杂两个字:严惩。妹妹与姐姐今天联合向陪审团呐喊:“吴永平在持刀加害后丝毫没有慌张,而是悠然清理全部痕迹,伪造被侵害的死亡现场,潜逃17年。其潜逃期间完全没有赎罪表现,更别说道歉赔偿,这种人凭什么还能活着?”
庭审当天检方陈述抗诉书的核心立场包括:案发时被害人高寒与凶手已终止法律婚姻关系且无任何对激化矛盾的明显过错,凶手犯案后抛尸并销毁痕迹,潜逃将近20年未赔偿家属一分钱,而且拒不认罪悔罪,毫无从宽可能。
2007年8月的那个仲夏夜,一个濒死的女人挣扎了十五分钟无人来救。荒郊矿洞中没有回音的17年,毁掉了两个本应幸福但最终被迫成为幸存者的女人。
这起拖了漫长17年的恶性杀人案,或将因二审改判结果而从此影响数十家类似“轻重缓急有争议”的家暴灭口案走向。正如华东政法大学沈亮教授所警告的那样:“对刑法原则里‘十分慎重’中的‘十分’二字,最高法应做出更明确、不含糊的条款,以回应公众对正义能否兑现的朴素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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