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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长达7年,期间风平浪静,却在“受害人”索赔未果后突然收监?近日,江苏连云港市民王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引发了法律界与舆论的强烈关注。这不仅是一起普通的伤害案,更是一场关于司法程序正义、证据合法性以及“久侦不决”现象的严肃拷问。
七年“休眠”后突然起诉,是司法正义还是程序滥用?
时间回到2019年8月,王菲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然而,令当事人及其家属始料未及的是,这一“取保”状态竟持续了整整7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最高检与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更是明确指出,解除强制措施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的,应当及时撤销案件,防止“久侦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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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的数年间,既未移送审查起诉,也未依法撤销案件。更令人质疑的是,案件的突然推进与受害人的索赔行为高度重合。家属质疑:如果当年证据确凿,为何不依法起诉?为何要在长达7年的“休眠”后,在民事索赔未果的节骨眼上,突然重启刑事追责?这种将刑事手段作为民事博弈筹码的嫌疑,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核心证据沦为“罗生门”:消失的8小时与迟到的鉴定
抛开极具争议的程序问题,本案据以定罪的实体证据同样千疮百孔。一审判决的核心依据,是一份漏洞百出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
首先是程序上涉嫌严重违法。案发于凌晨,公安机关却直至3天后的8月9日才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直接违反了“24小时内开具委托书”的硬性规定。其次是那令人细思极恐的“消失的8小时”。被害人张福全在案发近8小时后才首次就诊,期间是否发生二次碰撞、自行摔伤甚至人为伪造伤情,完全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仅凭一张8小时后的CT片,就断定是案发当时的“新鲜骨折”并直接归责于王菲,显然缺乏科学的排他性。
“无图无真相”的鉴定与互殴现场的真相
作为定罪关键的鉴定文书,至今未附上任何反映检查过程的关键照片附件。缺少了客观影像支撑,这份鉴定意见如同“空中楼阁”。与此同时,案发当日所有在场人员(包括无关第三方证人)的笔录均证实:现场未见被害人鼻子流血或肿胀。既然案发时“毫发无伤”,为何8小时后突然骨折?
这起发生在七年前的互殴案件,在多人参与、混乱不堪且被害人手持钢管的互殴现场,其鼻骨骨折的成因充满了不确定性:可能是王菲无意碰到,可能是案外人误伤,也可能是其自己摔倒。在刑事诉讼必须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下,现有的证据链条不仅断裂,更是充满了逻辑漏洞。
别让“带病”证据和违规程序透支司法公信
法治的真谛,在于不冤枉一个无辜者,更在于程序本身的合法与正义。面对一份程序违法、形式残缺的鉴定报告,以及一起严重违反法定期限、涉嫌程序滥用的“7年陈案”,二审法院将如何抉择?
为此,我们期待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对此案进行严格审查,不仅要审查实体证据的真伪,更要审查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对于超期羁押、久侦不决以及证据链断裂的案件,应坚决适用“疑罪从无”原则。守护程序的正义,就是守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与自由。(老广记者陈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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