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前不久耿同学打假论文,率先举报了同济大学王某,同济大学雷厉风行,用了21天时间给出调查结果:
免去王某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连降两级,两年内禁止岗位聘用、工资晋级、职称晋升、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各类评奖评优,科研发展暂时全面冻结。
这个速度,这个处理结果,我认为可以命名为“同济模式”。现在,南开大学和中山大学,都可以说是遵循了“同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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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5月30日,南开大学和中山大学都发布了调查处理结果。有意思的是,新闻报道的时间都是在晚上八点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所大学都是晚上通报的,不知道这样有什么用意没有。
从速度上看,南开大学5月1日启动调查,5月30日公布调查与处理结果,用了30天;中山大学5月5日宣布启动调查,5月30日公布调查与处理结果,用了26天。两所大学用时与同济大学大差不差。
从处理结果来看也是类似的:
南开大学免去陈某生命科学学院院长职务,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取消其在岗位聘用、工资晋级、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资格24个月。
中山大学被举报两人,免去免去康某某华南恶性肿瘤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肿瘤防治中心实验研究部副主任职务,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取消职务职称晋升、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资格12个月,暂停招收研究生12个月;免去邝某某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职务,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取消职务职称晋升、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资格24个月,暂停招收研究生24个月。
看看,这样的处理结果,和同济大学是不是类似?中山大学对康某某的处理相对较轻,是因为他的职务相对较低。南开大学的陈某和中山大学的邝某某,一个是院长,一个是副院长,他们受到的处理,与同济大学的王某院长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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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同济大学因为是第一个,所以其对学术不端的调查处理,起到了一个标杆的作用,其他大学都想到应该参照一下,类似情况只能比同济大学罚得重,而不能减轻,否则就会受到质疑。
而“同济模式”应该说也是很让人满意的,免职、降薪、冻结科研发展两年,这对于那些杰青、长江学者来说,不可谓不重,这些人的人生有可能从此转折。此外,这三所大学对另外涉事作者的处罚也是很重的,有的被解聘,有的被暂缓授予学位一年,等等。这样的结果,耿同学说自己都没有想到。
截至目前,耿同学实名举报五人,已经有四人受到处理,连王某在内三个院长被拉下来了。目前还剩上海大学的那个转化医学研究院院长苏某某。不过,这一个被举报得晚,是5月12日举报的,根据“同济模式”,估计应该到6月中旬能够出结果。
不过,“同济模式”显然不适用于所有的大学,比如西北大学就是一个例外,西北大学讲究慢工出细活,可以对涉事作者产生一种心理煎熬的效果。这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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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突然产生一个问题,包括同济大学在内,这些大学通报处理结果的时候,为什么都不直接说姓名呢?难道还怕调查结果可能出错给当事人造成声誉损害?这些结果,应该一锤定音了吧?
当然啦,大学不公布姓名,也不影响公众知道是谁,毕竟那论文、杰青学者、长江学者、院长职务等,存在对应关系,公开资料都可以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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