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供电监管效能,切实优化我省电力营商环境,近期,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会同省能源局探索建立供电企业供电能力评价体系。
据了解,评价体系在系统梳理国家法律、政策和行业标准53项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供电能力评价标准,明确评价流程、评分要求及时间进度。评价标准聚焦供电企业供电普遍服务能力及“获得电力”“五化”目标任务,围绕基础服务能力、基础供电能力、配网规划及投资质效等方面制定62项指标;评价方式通过企业自评和现场核实,为全省供电企业精准“画像”;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供电企业普遍服务能力和“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按照企业自评、信息初评、现场复评的流程有序推进供电能力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全面掌握全省供电质量和服务基础能力提升情况,精准排查供电短板弱项,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推动我省电力营商环境整体提升,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电力保障。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