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飞
最近,不约而同有好几位朋友问我,到底我的文章是不是自己写的?初听此问,着实有点儿愕然。我的文章不是我自己写,那是谁写的?倒不是觉得朋友们这样问显得冒犯,而是对我这个爱写点文字的人来说,实在难以想象,找人代笔是个什么样的情境。不是我思我写,却打着我的姓名,横竖都觉得很别扭,甚至觉得有点儿瘆人,恍如恐怖电影中常见的情节:夺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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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问朋友何出此问,朋友说道,市面上有一些专门替人写稿的枪手和公关公司,这个我倒是知道的。但我不禁笑道:“还不如我来当别人的替枪吧。”说笑而已,我不需要别人帮忙写作,但我也无法模仿别人的写作风格,我只能写我自己的。之所以习惯下笔写作,首先是要有所感、有所想,有诸内,才能形诸外。这就形成某种悖论:如果我没有什么感受,也没有什么想法,当然仍可以委托枪手来代劳,但对这种文章很难产生“拥有感”和“满足感”;相反,如果自己真的有所感、有所想,而且感受得深刻,思考得透彻,自然下笔有神,如竹筐倒豆,一泻遍地。
诚然,文笔表达能力也是决定着能否写得出文章。这个的确是的,但也有另一种可能,有时候所谓文笔不好、不懂表达之类,更多的是因为没有很深的感受,或者没有什么想法可供表达。语言文字的贫乏,其实是情感或者思想的匮乏而已。不是不知道怎么表达,而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表达。所谓练笔,我更喜欢练所感、练所想。怎么个练法?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固然重要,但毕竟个人的生活经历再怎么丰富,也是吾生有涯。多阅读,多通过阅读来了解别人的情感、想法和经验,则来得更加重要。与其找枪手来“夺我舍”,不如我阅读他人而“入其魂”。由此而丰富自己的情感,丰富自己的思想,从而丰富自己的灵魂,比单纯的所谓磨练文笔,来得更加有趣。到头来最后的文笔写作,只不过是水满自溢而已。
季羡林老先生曾言:“每天不写点什么,不读点书,静夜自思,仿佛是犯了罪。”(摘自《病房客话》)犯罪感倒不至于,但读得多、感受得多、想得多,自然就很想写,很想表达。读是入,写是出,心清如许,皆由源头活水。虽然我文笔尚未快到倚马万言的程度,但无可否认,我是很享受写作、阅读、感受与思考的过程,不是那种“山河判断在俺笔尖头”的志得意满,而是全幅身心沉浸在思考与读写的自我世界之中,万籁俱寂,四下无人,天地惟我,我即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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