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红怎么也没想到,她与丈夫何某勇结婚20多年,自己穿几十元的平价T恤,他却满身名牌、定期做医美。她来京看病,连每月7000元的医药费都付不起,只能住几十元的旅社;丈夫车内却常备上万元现金,连2500元的生活费都不肯给她。
结婚20多年,丈夫从来不跟她说自己的财务状况,王作红对家庭财产收支一无所知。等她打算离婚时,才发现丈夫早已偷偷转移走了1400万元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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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儿一跪,她忍了十年
1997年,王作红与丈夫何某勇经媒人介绍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女儿出生。刚结婚时,夫妻二人与王作红父母同住,日子还算平静。2014年,两人搬进自己的小家,丈夫的暴戾性格开始原形毕露。
从2020年开始,王作红先后遭受了10多次丈夫的殴打。3根肋骨断裂,颅脑3次受伤,长期折磨下确诊重度抑郁、重度焦虑,耳部被殴打致听力受损,身体还查出脑梗相关症状。
可她不敢报警,不敢离婚。原因只有一个——女儿。
有一次,王作红发现丈夫和初恋复合,惨遭按头撞墙。这时13岁的女儿出来拦住爸爸,然后转身向母亲跪下,说:“妈妈,我想要一个完整的家。”在女儿的哭诉和母亲的劝说下,为了不影响女儿的前途,王作红写下了一份谅解书。
可现实是,夫妻情分没能按住丈夫暴力的拳头,女儿的劝阻也未能拉回丈夫离家的脚步。丈夫甚至试图在大街上对王作红施暴。面对这似乎无休无止的威胁,王作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丈夫对待女儿也相当严苛,他逼迫女儿数学必须考100分,孩子考试失利便动辄打骂,王作红上前劝阻也连带遭受殴打。无休止的暴力与威胁,最终让女儿看清了现实,不再干涉父母的婚姻,并为母亲出具了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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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几十元T恤,他满身名牌、定期医美”
等女儿考上北京的研究生,王作红终于下定决心离婚。
可当她开始调查家庭财产时,一个让她崩溃的真相浮出水面。王作红称自己平常省吃俭用,丈夫却挥霍无度。“我穿几十元平价T恤,他满身名牌、定期医美”。
结婚20多年,丈夫从来不跟王作红讲自己的财务状况,王作红对家庭财产收支一无所知。她打算离婚分财产,反倒被丈夫率先起诉。法院开出了30多张调查令,查出总资产1800万元,而大部分钱已经被丈夫转移藏匿了——1400万元被他取现、转移、隐藏甚至销户了。
她每月7000元医药费付不起,连2500元生活费都要不到。丈夫却早已通过大额取现、销户、拆分转账,将1800万夫妻共同财产中的1400万转移殆尽。这意味着,等王作红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被丈夫拆解得几乎不剩了。
法院判了:故意伤害罪,拘役
2025年1月9日,王作红向永川区妇女联合会反映被家暴问题。妇联立即会同公安、司法、街道、社区等单位联合调查处理,并协助她向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公安机关快速开展案件侦办,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5年10月15日,永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何某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执行。
刑事部分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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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资产被藏匿,法律怎么判?
但钱呢?离婚后的财产能拿回来吗?
法律其实写得明明白白。《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第1091条更明确:家暴加出轨,无过错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更关键的是,重庆反家暴条例已将“经济控制”纳入家暴范畴——拒付医药费、限制花销,本身就是暴力。
王作红的律师坦言,1400万已经被取现、销户、拆分转账,证据早被销毁,追回来几乎不可能。但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依然可以判决何某勇对未分割财产“少分或不分”。重庆法院早已有过判例:在“两年被家暴16次”案中,丈夫将91万余元出借给母亲公司,被认定恶意转移,最终判赔144万。
目前,王作红的离婚纠纷已在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当天,在北京读研的女儿出庭作证,声音平静而坚定,一字一句地描述了母亲这些年挨过的那一拳又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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