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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上午,一起抢劫案在漠河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图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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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5月22日,中国最北端城市——黑龙江漠河,一起抢劫案在当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长带队出庭支持公诉,大兴安岭地区中级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评议组全程旁听庭审,并在庭后对检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犯罪嫌疑人20余年后落网
2002年4月13日晚,漠河市发生一起命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提取一枚血指纹,送上级公安机关技术部门处理并拍照留存,但受制于当时的技术条件,侦查未取得突破。直到2025年5月,通过血指纹比中辛某。辛某被抓获后,对抢劫杀害被害人张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漠河市检察院受案后经审查认为,该案系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于2025年11月11日将该案移送至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审查起诉。
公诉人:“你去小卖店干什么?”
被告人:“买烟。”
公诉人:“你到了小卖店之后做了什么?”
被告人:“发现小卖店没人,就产生了盗窃的想法。”
公诉人:“被害人看到你之后你干了什么?”
被告人:“我想跑,她抓我,和我撕扯在一起,我就拿刀捅了她。”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对被告人进行依法讯问,并从发案、破案经过,案件起因,犯罪行为及后果等方面分6组证据依次举证。
被告人作案时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记者注意到,案发时被告人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在作案时没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并提交了门诊病历、被告人亲友出具的情况说明等。
公诉人指出,辩护人提交的门诊病历册及相关单据系复印件,无来源单位盖章确认,提交的相关人员出具的情况说明与在案依法取得的证据相矛盾,这些证据不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存疑,达不到证明目的。公诉人提出,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被告人在案发时及当前均未见精神异常。此外,被告人持有的精神残疾证系违规办理,案发前相关责任人已被立案侦查。结合其他证人证言和相关书证能够证实,被告人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该案中另一个难点是,关键物证因年代久远现已不在案,提供的仅是物证照片,辩护人认为该物证的真实性存疑。”公诉人告诉记者,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还原了关键物证提取、送检、拍照、档案制作的全过程。庭审中,两名侦查人员出庭,也从不同角度说明了上述情况,增强了证据的证明力。
评议组“把脉问诊”淬炼公诉精兵
庭审结束后,最高检第一评议组立即组织开展对该案的评议。
“该案中,出庭公诉团队贯彻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方法,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全国十佳公诉人、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丁铌在评议中指出,该案是一起陈年命案,主要矛盾是如何建立现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联。公诉人围绕一个关键的物证,有效建立起关联,有力指控犯罪。建议公诉人可以进一步挖掘被告人供述中非亲身经历不可知的细节,寻找细节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印证,有助于形成内心确信。
“庭审的完成度非常高,辩护人提出的问题基本在预判范围内。”全国优秀公诉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桥表示,从审查报告可以看出,办案检察官在证据审查上求极致,制作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并结合亲历性审查,让一起“先天不足”的陈年命案得以形成完备的证据体系,做到庭审中抽丝剥茧、应对自如。纵观庭审全过程,建议对有争议的物证细节,公诉人可以通过展示物证外观辅助提问,以提高讯问的效率和效果。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黄宏民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对于瑕疵证据,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并邀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给予说明,大大增强了合议庭的内心确信。”黄宏民表示,该案中,检察长率先垂范,作为第一公诉人带队出庭支持公诉,既是对案件质量的高度负责,也是培养实战型公诉人才最生动的实践课堂。建议第二公诉人出庭过程中,在理性平和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庭审节奏,特别是语言、语调、气势上要更足一些。
“法庭是检验检察官办案质量和综合素质的‘试金石’。评议组不仅要给检察官出庭履职打分,还会通过庭审来检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做得如何,这也是最高检提出的要求。通过查阅审查报告可以看出,检察官出庭之前的工作做得非常扎实。”评议组组长、浙江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孔璋对审查报告制作予以肯定,认为论证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并中肯地提出完善意见。
“评议组的指导如同解剖麻雀般细致入微,准确把脉案件症结、对症开出良方,精准、解渴、管用。虽然大兴安岭地区在黑龙江省是办案体量相对偏小的地区,但他们有敢于亮剑的担当、敢于接受评议的勇气、敢于破茧的锐气,积极主动接受检验,虚心接受面对面指导。”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曲立新表示,他们也将以本次评议活动为契机,从被评议的个案中梳理共性弱项,靶向施策补齐短板,全面提升黑龙江检察工作质效。
“问题清单”正在转化为“成效清单”
“此次‘零距离’观摩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我深刻感受到了公诉人的专业素养、严谨作风和敬业精神。”全程参加出庭公诉评议活动的漠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玮告诉记者,整个庭审过程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有力指控,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值得注意的是,与“起步之年”相比,在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深耕之年”,最高检各评议组肩负了一项重要任务——调研当地检察机关是否将2025年的“问题清单”转为今年的“成效清单”。
“我们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了解到,黑龙江省检察院在2025年最高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后,也自行组织开展评议活动。今年3月,黑龙江省检察院还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方案》,工作模式从2025年的上级检察院推动引领,转变为今年的全员全域覆盖。针对2025年出庭评议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与短板,逐项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对照自查、剖析根源、落实整改,整体成效值得肯定。”孔璋表示。
◎记者手记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锤炼刑事检察“看家本领”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评议组成员从北京、江苏、浙江分别出发,在黑龙江哈尔滨集结,随后辗转到达中国最北端城市——漠河。
千里远道而来,不务虚功、不走过场。刚抵达驻地,评议组一行便立刻伏案研读法律文书,细心筹备次日的庭审评议。法庭之上,众人专注观摩,认真记录公诉人履职细节。庭审结束后,评议组与公诉人一同复盘交流,肯定履职亮点,也耐心给出实操性强的改进建议。
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深入推进,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正是通过以评促学、以评提质,实实在在帮助检察官锤炼公诉实战能力,精进刑事检察核心本领。正如在漠河随处可见的“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标语,检察人员也将牢记使命,挺膺担当,以法治之力守护祖国北疆安全稳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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