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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从不是作恶护身符,恶性犯罪不分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频发,根子在于家教缺失甚至家长带坏。矫正道德缺失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仅需要不分年龄惩罚他们,更需要一并惩罚他们的监护人。
当下未成年人犯罪,已彻底褪去年少顽劣的懵懂属性,呈现低龄化、预谋化、恶意化、知法犯法的恶劣态势。不少低龄少年精准拿捏法律年龄豁免漏洞,明知自身行为严重违法、践踏生命底线,却依仗未成年身份肆意行凶、蓄意作恶,主观犯罪恶意极其深重。
最高检权威数据显示,全国迄今已依法核准追诉二十四名犯下故意杀人、重度故意伤害等重罪的低龄未成年人,以司法重拳打破“未成年绝对免责”的纵容惯性,释放出对低龄恶性犯罪绝不姑息的鲜明态度。
某地三名十三岁初中生联手杀害同窗、埋尸灭迹一案,是低龄少年知法犯法、蓄意作恶的典型惨案。三名少年因日常琐事积怨怀恨,不仅滋生报复歹念,更清楚未满十四周岁可免于重刑处罚。为此,三人毫无敬畏之心,提前数日精密谋划,制定了报复杀人、侵占财物、埋尸灭迹的完整犯罪方案。作案前,主犯提前前往野外偏僻大棚踩点,备好铁锹挖坑藏尸,完成全套反侦察准备;作案当日,三人假意邀约同学外出,诱骗至预定场地后联手残忍行凶。案发后,三名少年心态冷漠镇定,分工掩埋遗体、销毁证据、转账分赃,全程老练缜密、毫无悔意,是一场有预谋、有计划、有侥幸心理支撑的极端恶性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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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校园霸凌乱象久治不绝,持续危害青少年成长与社会秩序。围堵殴打、当众羞辱、财物勒索、网络造谣、孤立欺凌等恶行常态化上演,无数受害学生遭受严重身心创伤,患上抑郁自闭、心理扭曲,被迫休学辍学,美好人生惨遭改写。长期泛滥的低龄暴力,严重破坏纯净校园生态,激化民间矛盾,耗费大量司法与社会公共资源,持续败坏公序良俗、拉低全民安全感。
长久以来,社会舆论习惯性将未成年品行失范、违法犯罪归咎于学校教育,这是片面且本末倒置的错误认知。实际上,中国任何一所学校都按照要求大力狠抓道德教育。
古语有云:子不教,父之过。全体学生在校接受统一的德育、法治与素质教育,绝大多数孩子遵纪守法、向善成长,仅有极少数少年滋生暴戾恶习、触碰法律红线。
未成年人犯罪频发,根子从来不在学校教育,而在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甚至是家长自身品行不端、言传身教带坏了孩子。
问题少年的恶劣品行与犯罪心态,绝非天生形成,而是不良家风、失职监护长期滋养的恶果。部分家长自身法治淡薄、言行粗鄙、三观不正,长期给孩子输出偏激、暴戾的错误认知;有的家长过度溺爱纵容,对孩子恃强凌弱、霸道自私的恶习视而不见;更有家长在孩子犯错后一味包庇开脱,反复灌输“年纪小、作恶无罪”的错误观念,直接纵容孩子藐视规则、践踏法律。归根结底,孩子的恶行是表象,家长失教、失德、失范,才是低龄犯罪滋生蔓延的根本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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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名未成年人重罪核准追诉,标志着司法对低龄极端犯罪的包容底线全面收紧,但现有制度仍存在短板,十岁以下低龄恶性犯罪依旧面临惩戒空白、矫治缺位的问题。
全社会必须树立刚性共识:未成年绝非违法犯罪的免罪金牌。无论涉事未成年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便是十岁以下低龄孩童,只要实施故意杀人、严重暴力、恶性霸凌等极端恶行,主观恶意深重、社会危害极大,就必须强制接受专业化法治矫正与行为改造。同时应当硬性要求至少一名监护人全程陪同参训,同步接受法治教育与家风整改,为自身监护失职、育人失责承担后果。
推行“少年矫治+家长追责”的双向治理机制,直击低龄犯罪的家教顽疾,彻底击碎“年少即可肆意作恶”的畸形侥幸心理,从源头遏制低龄重罪与校园霸凌蔓延。既能矫正扭曲少年三观、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又能倒逼家长端正言行、扛起监护责任、重塑优良家风。此举对提升全国家庭教育质量、普及全民法治素养、净化社会风气、稳定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能够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社会长治久安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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