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王熠冉 2026-06-03 08:58:17
信网·信号新闻6月3日讯 近日,因生产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福建鲜觅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
“连市监浦处罚〔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核实,福建鲜觅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应福州晋安万联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需求,分别于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17日生产了800包复合调味品“黄椒酱”,该产品食品标签均标注有“低钠”字样,其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为2901mg/100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中关于“低钠”(≤120mg/100g)的规定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上述“黄椒酱”食品标签上标识有“维C”“双倍维C每一天”字样,标签营养成分表上未标识添加“维C”,经调查,该公司是根据豆包搜查“黄椒酱”的配料黄彩椒等实际含有“双倍维C”便宣称产品双倍维C,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予以处罚,具体处罚内容暂未公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5月28日。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福建鲜觅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游剑华,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食品酱料定制厂家。(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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