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七十二,退休八年。以前觉得,两口子能活到老住到老是福气。现在才看透,七十二岁还能在一个屋里睡的,多半是这三种情况。这不是命,是因果。
我叫老许,今年七十二,在这个家属院看大门,看了整整十年。
昨天半夜,三号楼的老李头,又嚎开了。
那声音,凄厉得像狼叫。
“救命啊!她要杀了我!她拿剪刀戳我啊!”
我披上衣服,抄起手电筒就往那边跑。
到了门口,敲门没人应。
最后,是邻居把门踹开的。
一进门,那味儿,差点把我顶个跟头。
尿骚味,药味,还有一股腐烂的肉味。
老李头缩在床角,浑身发抖。
他老伴,王大妈,躺在床上,瞪着眼睛,嘴里含糊不清地骂着:“你个老不死的……你个老不死的……”
手里,还真攥着把剪指甲的小剪刀。
没戳到人,但把被子,捅了好几个大窟窿。
警察来了,救护车来了。
把王大妈拉走了。
老李头坐在那儿,像个傻子。
我递给他一根烟。
他手抖得点不着火。
“老许啊,”他哭着说,“我这一辈子,算是毁了。”
我看着他,没说话。
心里,却像明镜一样。
这俩人,以前是出了名的恩爱夫妻。
年轻时候,老李头是厂长,王大妈是会计。
郎才女貌,人人羡慕。
谁能想到,老了老了,成了这个鬼样子。
就因为他们,还“同居”。
在一个屋里睡,在一个锅里吃。
直到把对方,都逼成了疯子。
我在大门口坐了十年,看过太多这样的戏码。
人到了七十二岁,还能在一个屋里住着的,真的不多了。
大多数,要么分房睡了,要么干脆一个走了,一个剩下了。
能坚持“同居”的,我仔细琢磨了一下。
逃不出这三种情况。
这不是啥高深的大道理。
就是俺这双老眼,看了十年,看出来的血淋淋的现实。
第一种:身体硬朗,互相伺候,那是“老来伴”。
这种,是最好的。
也是最少见的。
就拿一号楼的老张夫妇来说吧。
俩人都七十三了。
每天早上,六点钟,准时出现在公园。
老张打太极,老太太跳广场舞。
跳完舞,俩人手牵手,去菜市场。
买条鱼,买把葱。
回家,一个择菜,一个烧火。
中午,吃完饭,俩人搬个小板凳,坐在楼下晒太阳。
谁也不说话,就那么坐着。
有时候,老张腰疼,老太太就给他捶背。
老太太眼睛花,老张就给她念报纸。
这叫啥?
这叫“互相有用”。
俩人身子骨都硬朗,谁也不拖累谁。
今天我帮你倒杯水,明天你帮我系个扣子。
这种日子,才有意思。
这种“同居”,是温暖的。
是让人羡慕的。
但这种人,太少了。
现在的老人,七十二岁,哪个没点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
只要有一个躺下了,另一个就得伺候。
这一伺候,性质就变了。
第二种:一方硬朗,一方病倒,那是“活菩萨”。
这种,最常见。
也是最熬人的。
就是我们刚才说的老李头。
王大妈前年得了脑梗,半身不遂,瘫在床上。
生活不能自理。
老李头呢,身体还行。
于是,他就成了王大妈的“专职护工”。
二十四小时,全天候。
端屎端尿,喂水喂饭,翻身擦洗。
这活儿,比上班累多了。
上班,还有下班的时候。
这活儿,没有下班。
老李头白天黑夜连轴转,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心里,能没怨气吗?
肯定有。
但他不能说。
说出来,就是不孝。
只能憋在心里。
憋久了,就憋出病来了。
要么,像老李头一样,精神衰弱,整天疑神疑鬼。
要么,像王大妈一样,脑子气坏了,变成疯子。
这种“同居”,不是伴侣。
是孽缘。
是债主和欠债的。
那个硬朗的,是在还债。
那个病倒的,是在讨债。
第三种:俩人都病恹恹的,那是“同归于尽”。
这种,最惨。
也是最无奈的。
我以前有个老战友,叫柱子。
退休后,得了肺气肿。
他老婆,得了类风湿。
俩人都走不动路。
每天,就窝在那个六十平的小房子里。
谁也帮不了谁。
饿了,就啃干馒头。
渴了,就够那个暖壶。
俩人,天天躺在床上,大眼瞪小眼。
瞪着瞪着,就开始吵。
吵谁拖累谁。
吵谁命硬。
最后,柱子先走了。
他老婆,在床上躺了三个月,也走了。
这种“同居”,是绝望。
是两个快要淹死的人,互相拖着,一起往下沉。
谁也救不了谁。
只能等着,死神来敲门。
那天晚上,我陪老李头坐到天亮。
他问我:“老许,你说,我和你大妈,这辈子,图个啥?”
我没回答他。
我想起我老伴。
我老伴走得早。
我六十五岁那年,她就走了。
那时候,我也恨。
恨她狠心,扔下我一个人。
现在,我七十二了。
看着老李头这样。
我突然觉得,我老伴,也许是福气。
她没让我伺候她。
没让我看着她从一个人,变成一滩烂肉。
没让我在深夜里,被她拿着剪刀追着跑。
她走了,在我心里,她还是那个干净的、漂亮的女人。
没变成那个满身尿骚味、神志不清的老太太。
第二天,王大妈从医院回来了。
没送去精神病院。
老李头没那个勇气。
他还是把她接回来了。
还是那个屋子。
还是那张床。
我看着老李头,佝偻着背,给王大妈喂饭。
手,抖得米饭撒了一地。
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我给老李头发了条短信。
就一句话:
“老李,实在不行,就请个保姆吧。别把自己也搭进去。”
你们说,这做老人的,到底是像老李头这样,哪怕被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也要守着那个“夫妻本是同林鸟”的名义,在一个屋里死磕到底,才算真的有情有义;还是该像我老许这样,哪怕被骂“绝情”、“狠心”,也要在对方病倒的时候,理智地选择分开,或者请人照顾,哪怕最后只能隔着窗户看一眼,也算真的给对方留了最后一点体面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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