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大爷与保姆同居17年,每月给她转账5860,分手时大爷却冷笑
我叫王建国,今年八十岁整。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坐在养老院的花园里晒太阳,膝盖上盖着一条薄毯。隔壁床的老李头说我命不好,老了没人管。我笑了笑没说话,心里却在想:命好不好,得看跟谁比。
十七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六十三岁,刚从单位退休不到三年,老伴走了两年。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儿子王浩在深圳安了家,一年到头回不来几次。一百二十平的房子里就我一个人,冰箱里永远是剩菜,洗衣机坏了也没人修,衣服堆在盆里能泡三天。
“爸,我给你找个保姆吧。”王浩在电话里说。
我说不用,我还年轻,自己能照顾自己。但王浩不由分说,托老家亲戚介绍了一个人。说是隔壁县的,叫刘梅香,五十一岁,丈夫早年得病去世了,儿子刚考上大学,正缺钱。
刘梅香来的那天,穿着一件碎花衬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提着一个红色行李袋。她站在门口,先环顾了一圈屋子,然后冲我笑了笑:“王大哥,以后就麻烦你了。”
我让她别叫大哥,叫老王就行。她摇摇头说不行,你是雇主,得叫大哥。
开始的几个月,日子过得相安无事。她做饭洗衣打扫卫生,我下棋遛弯看电视。她话不多,做事也利索,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我每个月给她开两千八的工资,她总是省着花,买菜都要跑三条街去更便宜的菜市场。
转折发生在半年后的一个雨夜。
我那天晚上突发高烧,浑身发抖,烧得意识都不太清楚了。刘梅香听到动静过来看我,伸手一摸我额头,吓了一跳。她二话没说,叫了120,又翻箱倒柜找出医保卡和身份证。在医院急诊室待了一整晚,她忙前忙后办手续、取药、跟医生沟通,等烧退下来已经凌晨四点了。
我醒来的时候,看到她趴在床边睡着了,手里还攥着我的病历本。
从那天起,有些东西就不太一样了。
她开始关心我的饮食起居,不是那种保姆对雇主的关心,而是更私人的、更细致的。我血压高,她每天早晚准时量血压;我喜欢吃面食,她就学着蒸馒头包饺子;我晚上睡不着,她就泡好茶陪我看电视。
有一天晚上,她突然说:“王大哥,我今晚能不能不回去了?”
我当时愣了一下。她的房间在次卧,我的房间在主卧,中间隔着一个客厅。但那天晚上,她说的“回去”,指的是她的房间。
我没有拒绝。
那年我六十四岁,她五十二岁。说出去可能有人会觉得荒唐,但那时候我们都觉得,日子还长,彼此做个伴也没什么不好。她儿子在省城读大学,我儿子在深圳忙事业,两个被家人“剩下”的人凑在一起,好歹能暖和些。
后来我们商量好,工资照发,每月两千八。但她提出一个条件:“王大哥,我儿子大学毕业后要买房,我想每个月多攒点钱。你能不能每个月多给我转三千块钱,就当是——”
她顿了顿,没说下去。
我明白她的意思。就当是同居的费用,或者说,一个不扯证的“老伴”该出的那份。
每月五千八百六十块,加起来。这个数字她算得很清楚,两千八是保姆工资,三千零六十是“陪床费”。我不傻,我知道她为什么精确到六十块——她想让这笔钱看起来像是一笔正经的、有来由的转账,而不是随随便便的施舍。
我答应了。
接下来的十五年,是我们俩最太平的日子。她儿子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每个环节我都“随”了份子钱,不多不少,每次一万。我儿子偶尔带着老婆孩子回来看我,看到刘梅香在,脸色总是不太好看,但也没说什么。他大概觉得,只要他爸有人照顾,不出事就行,至于花多少钱,那是我的退休金,他管不着。
刘梅香对我也确实不错。我的衣柜里永远有干净衣服,茶几上永远有泡好的茶。冬天她会提前把电热毯打开,夏天会切好西瓜放在冰箱里。我痛风发作的时候,她整宿整宿不睡觉,给我揉脚擦药酒。
我对她也算仁至义尽。她儿子结婚缺十万,我从存款里取出来借给她,她说三年还,后来也没还,我也没再提。她孙子满月,我封了五千的红包。她腿摔伤那次,我每天推着轮椅带她去换药,跑前跑后两个月。
我们像所有普通的老年夫妻一样过日子,只是从来没有领过那张证。
直到三年前,我七十七岁那年,一切开始变味。
先是我的身体出了问题。前列腺增生,加上早年留下的老毛病,腿脚越来越不利索。去年更糟糕,脑梗住了两个月院,出来后人就废了大半,走路要扶墙,说话有时候含混不清,吃饭筷子都拿不稳。
刘梅香的态度,就是在这一年发生变化的。
她开始不耐烦了。我吃饭慢,她会叹气,然后收拾碗筷自己去客厅看电视。我夜里起夜多,她嫌我吵,搬回了次卧。我忘了吃药,她不再像以前那样提醒我,而是说一句“药在桌上,你自己吃”就出门买菜去了。
有一次我摔倒在卫生间,喊了她五六声,她在客厅一直没应。后来邻居按门铃她才听到,帮忙把我扶起来。那天晚上我跟她说:“梅香,你以后能不能多注意一下我的动静?我要是摔了没人知道,出事怎么办?”
她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王大哥,我是保姆,不是你的贴身护士。你要是觉得我照顾得不好,可以换人。”
那句话像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
我突然意识到,这十七年来,我们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我以为是老伴,是伴侣,是搭伙过日子的两个人。但她说她是保姆。她用这个词,精确地、冷静地、不留余地地给自己定了位。
保姆。
那五千八百六十块钱,让这个定位变得无可辩驳。
我沉默了三天,想了很多事情。我想起她每个月准时催我转账,从不耽搁一天。我想起她儿子买房、结婚、生子,每一次都要我“表示表示”。我想起她的银行账户、她的存款、她给自己儿子攒下的首付——那些钱里,有多少是我的?
第四天,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把刘梅香叫到客厅,平静地说:“梅香,这几年谢谢你。但我现在身体不好,需要更专业的护理。我打算去养老院,你也不用再照顾我了。”
她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好,那我这几天收拾收拾就走。”
她走的那天,没有回头。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收拾行李的那个下午,我关着门打了一个电话。打给我早年在厂里关系最好的老伙计,老张头的儿子,是个律师。我问了他一个问题:“我给我前保姆转账十七年,这些钱,能不能算工资?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一部分?”
他听完我的情况,沉吟了一下:“很难。但如果你说这十七年你们是事实婚姻关系,而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有证据吗?”
我有。
十七年来,每一笔转账记录我都留着。她儿子买房时从我这里拿走的十万块,我还让她写了借条。她把她名下的存款分批转给她儿子的银行流水,我一个在银行工作的老同事帮忙查过。
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证据:当年她刚来我家不到一年,我带她去办了居住证。后来有一次去社区办手续,我在“与户主关系”一栏鬼使神差地写了“同居”。那张表格的复印件,至今还锁在我书房的抽屉里。
这些证据,能证明我们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同居伴侣关系,而不仅仅是雇佣关系。在这个前提下,她在这十七年间对我财产的安排和处置,尤其是那些明显超出正常保姆报酬的大额转账,就有了另一种解释的可能。
刘梅香走后第三天,我的律师正式向她发出了律师函。
那天下午,我在养老院接到了王浩的电话。他的语气很复杂,有愧疚,有愤怒,还有一点我说不上来的东西。
“爸,我都不知道你这些年——”
“你不知道的事多了。”我打断他。
“但你转给她那些钱,真要打官司,能要回来多少?她早就把钱转给她儿子了,就算赢了官司,她能拿出钱来?”
我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话。
“我根本不在乎那些钱能不能要回来。”
电话那头安静了。
“浩子,爸今年八十了。我的人生已经快走到头了,没有多少日子了。我最后剩下的,不是钱,是理。我要的就是一个说法,要法庭来判定这十七年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要让所有人知道,她不是保姆,她不是什么受委屈的可怜人。”
王浩在电话那头哭了。
我七十三岁那年,王浩的妈妈——我的前妻,在深圳病重。王浩打电话让我去看看她,我没去。不是我不想,是刘梅香拦着我。她说:“你去看你前妻,你把我当什么?”
我当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现在回过头来看,大概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不是自己的主人了。
至于刘梅香会怎么回应这份律师函,我不知道。但那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事情只剩下最后一件。
王浩已经订了后天的机票,要从深圳飞回来。
我挂了他的电话之后,在养老院的卫生间里对着镜子站了很久。镜子里的老头白发苍苍,满脸皱纹,背也驼了。
但我看着自己的眼睛,那双眼睛里还有光。
那是属于王建国的、还没熄灭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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