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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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实质化, 5月27日,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一次听证观摩暨交流研讨活动在驻马店市院举行。河南省院和郑州、许昌、漯河、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地检察机关的听证员代表及检察听证工作负责人参加本次观摩、交流。
此次听证的是一起立案监督案件,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定争议,检察机关邀请律师、司法局工作人员、医生、教师和基层组织部门干部等5名听证员参与听证,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程旁听,听证会由办案单位检察长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情,提出案件争议焦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围绕是否应当立案这一问题发表意见、说明理由,承办检察官组织对相关证据逐一举证、质证,听证员围绕争议焦点向申请人和办案人员分别提问,了解案件基本事实。经集中评议,听证员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争议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向当事人阐明法理,讲明情理。
通过听证,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为检察机关依法公正作出处理决定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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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后,听证员和检察干警开展座谈交流。禹州市院、临颍县院案件承办人介绍办理的全国、全省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分享通过检察听证解决矛盾争议、化解法结心结、搭建交流平台、督促齐抓共管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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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的交流研讨中,听证员纷纷发表观摩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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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丁瑜:
一场好的听证,核心不是走程序,而是解心结、释法理。听证的价值在于给当事人充分表达、充分被倾听的机会,把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摆在阳光下,让听证员站在中立、专业、理性的立场,把法理讲清、情理讲透、边界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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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张倩:
听证员的角色绝非简单的“评判者”,而是连接司法专业判断与社情民意的“桥梁’’与“纽带”。通过观摩,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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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左海强:
听证员独立判断的前提是全面知晓案情,会前认真阅读材料、留意当事人情绪反应强烈的细节,是后续发问和评议的抓手;发表评议意见要兼顾法理情且有理有据,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社会效果三个维度给出经得起推敲的结论。
对于如何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听证员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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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李正义:
持续深化“应听证尽听证”,在立案监督、涉企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民生争议等领域进一步扩大适用,持续提升听证质效。要更加重视听证意见的采纳、反馈、跟踪与落实,健全闭环管理,让听证员的意见说得准,用得上,落得实。
办案单位检察长表示,召开此次听证会,是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把案件的事实证据摆在桌面上,把法律依据讲在明面上,既是为了回应申请人的诉求,也是为了接受社会监督。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每一位案件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坚守法治底线、秉持审慎态度,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现场听证观摩研讨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听证员的履职能力,也为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凝聚共识,积累经验。
审核:刘立新 李达
供稿:省院案管办
编辑:赵海波 闫晴 王晋
校对:黄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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