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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徐州警方
徐州饲养犬只的市民注意啦!
2026年6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
《关于公布徐州市重点管理区内
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
和大型犬标准的公告》
(徐公规〔2026〕1号)
根据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违规养犬最高可拘留10日或罚款5000元
犬只将被没收
请市民朋友依法依规饲养犬只
一
新规核心:
大型犬、烈性犬认定标准明确
1. 大型犬认定标准(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认定为大型犬)
体高>60厘米:站立时地面到肩部最高点距离;
体长>100厘米:两耳连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距离。
2. 烈性犬名录(含杂交后代)
德国牧羊犬、杜宾犬、杜高犬等32种犬以及具有以上品种的杂交后代,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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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点管理区范围
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京台、连霍、淮徐三条高速合围区域);
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以外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已建成区域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
贾汪、铜山区及县(市)重点管理区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导盲犬、扶助犬除外),每户居民限养一条小型观赏犬。
三
违规养犬处罚依据
1. 《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
重点管理区违法饲养大型犬: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2.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施行)规定:
干扰他人生活:警告后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违法违规饲养烈性犬: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多次违规、严重伤人):拘留5-10日;
驱使犬只伤人:按故意伤害处罚,拘留5-10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四
文明养犬指南
1. 先确认犬种:对照名录和标准,烈性犬、大型犬新规实施前自行处置(转让或送养至非重点区)。
2. 及时办证免疫:养小型犬,必须免疫+登记上牌。
3. 遛犬必守规矩:使用1.5米内牵引绳、清理粪便,不得携犬进入超市、商场、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和影剧院等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避开人群密集区。
4. 杜绝扰民行为:避免犬只深夜吠叫、追逐路人。
文明养犬
是责任,更是义务
别让爱犬变隐患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安全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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