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难在被执行人没钱、没资产、玩转移。尤其碰到行政无偿划转、国企调拨、关联方白拿资产,债权人往往举证无门、执行终本、钱打水漂。
作为债权人,难道这种情况下只能认栽吗?
作为一名年均承办案件超百起,再审案件过半!专注疑难案、冤假错案团队带头人,老余告诉朋友们,现在,最高法最新裁定给债权人撑腰!另案生效裁判确认的无偿划转事实,执行中直接免证,终本裁定就能推定不能清偿,直接追加第三人还债 !
一、核心利好:3句话讲透关键规则
1、生效裁判确认=免证事实
另案已认定资产无偿划转给第三人,执行异议、复议、追加程序中不用再举证,除非对方拿得出足以推翻的铁证,法院直接采信 。
2、终本裁定=偿债不能铁证
债权形成在划转前,划转后被执行人无财产终本,直接推定划转导致偿债能力丧失,满足追加法定条件,不用再证恶意转移 。
3、谁白拿资产,谁在限额内还债
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25条,第三人在无偿受让资产价值内担责,已替还债的部分可扣减,禁止重复清偿 。
二、债权人实操:3步快速追加,少走弯路
1、找生效文书
优先查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锁定划转主体、范围、性质、时间,直接当证据,省掉大量调查成本 。
2、卡准时间线
必须债权先形成、资产后划转,再拿终本裁定、财产查询回执,证明划转后无财产可执行,因果关系一步到位 。
3、主张不超限
只在第三人受让资产价值内要钱,超范围诉求会被驳回,精准主张更易支持 。
三、第三人/被执行人:3点避坑,别白担责
1、口头抗辩没用
想推翻免证事实,必须拿补充协议、付款凭证、国资备案等硬证据,否则法院直接认划转事实 。
2、及时举证已还债
有过代偿务必在异议、复议阶段提交凭证,申请对应扣减,逾期可能要全额担责 。
3、留存全套合规材料
行政批复、划转方案、账务凭证等全留好,证明合规性与是否有偿,防范被无端追加执行 。
![]()
四、类案关键提醒
1、政策性无偿划转,不看过错,看三点:事实已确认、偿债受损、无对价受让 。
2、免证仅限事实认定,不含法律评价,别超范围主张 。
3、企业划转资产前,先查债务,避免资不抵债、牵连被追加 。
视频前的朋友们,您记下了吗?
胜诉≠兑现,执行有捷径。财产被白拿,生效裁判来帮忙,终本追加第三人,合法债权就不会不落空!
如果通过老余这样的介绍您还是搞不清、拿不准!关注私信我,老余及其团队成员愿用我们所学所长,为维权路上的的您尽一份绵薄之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