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内蒙古阿荣旗检察院依法对弭某某、王某等3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充分彰显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切实守护民生底线。
庭前,承办检察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案件卷宗进行全面细致审查,扎实做好庭审各项准备工作。
![]()
庭审现场,公诉人依法有序出示证据,环环相扣、严谨论证指控犯罪事实,深刻揭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对群众生命健康和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的从轻处罚、主观恶性、客观危害性等方面与辩护人展开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与危害后果,当庭开展深刻的法庭教育。法庭教育情理法交融,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
![]()
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结束后,全体参庭检察人员紧扣案件核心实质,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题研讨、深入交流复盘。评议人员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了肯定,表示公诉人的逻辑思维清晰,对罪名的适用、罪数、共同犯罪、量刑情节的认定准确,量刑建议合理,应变能力较强,对辩方的质证意见,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时答辩作出应对,法庭教育能够直击要害,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但同时,评议人员也指出了起诉书撰写不规范问题,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自首的认定以及涉案物品是否妥善处置这一部分问题,公诉人应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格审查并固定好证据。
本次听庭评议活动坚持以观促学、以评提质的工作导向,全面展现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坚守司法公正底线的责任担当与司法初心。阿荣旗检察院将持续夯实办案质效,锤炼队伍出庭公诉本领,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稳步进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