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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掌握当地劳动法是企业合规管理的核心。BIPO在丹麦设有自营团队,致力于为出海企业在丹麦提供全面的一站式人力资源解决方案,助力您高效、合规地拓展丹麦市场。BIPO专家团队整理了丹麦劳动法的基本政策条款,旨在帮助您快速理解相关法律要求。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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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雇员入职满1个月且平均周工时超8小时的,雇主必须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并须注明其所适用的集体协议。
劳动合同应至少包含以下条款:
- 雇主与雇员的姓名及地址;
- 工作地点或说明工作在多个地点进行;
- 工作描述或职位类别;
- 雇佣开始时间;
- 如非永久雇佣,则说明期限;
- 带薪休假权利;
- 通知期;
- 工资及其他报酬(如养老金、住宿、餐食等);
- 工资支付频率;
- 每日或每周正常工作时间;
- 加班及排班规则;
- 确定工时安排规则(如适用);
- 培训权利;
- 适用的集体协议;
- 社保机构信息及社会保障的保护情况。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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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间休息:日工时>6小时的雇员有权获得适当的休息时间,具体安排依工作场所常规准则执行。
每日休息:至少连续11小时/日。
每周休息:至少连续24小时/周。
加班补偿:无统一法定标准,参考集体协议及劳动合同规定。
工时豁免:
- 可通过集体协议允许雇员签订个别协议,超出上述48小时平均周工时的上限,但不得超过60小时/周(参考期为4个月,最长可延至12个月),除非集体协议中有明确的特殊规定;
- 仅适用于已纳入值班制度相关集体协议(含地方协议)且从事关键社会职能岗位的雇员;
- 雇员可随时以合理通知期撤回该同意,雇主不得因此对其进行不利对待。
公共假期
适用范围:私营部门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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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公共假期恰逢休息日,无强制补休规定。
加班补偿:无统一法定标准,参考集体协议及劳动合同规定。
休假类型
|年 假
综合雇主/单一雇主:单一雇主。
年假资格及长度:
- 休假年度指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期间。
- 雇员有权在每个休假年度内享有/赚取5周年假。
- 受雇≥1个月的,每工作1个月,可累积2.08日年假。
- 受雇<1个月的,每工作1日,可累积0.07日年假(最高不超过2.08日)。
年假津贴:
- 按月或更长期限受雇,在法定节假日和病假期间有权领取全薪的雇员:全薪 + 相当于1%工资的休假津贴;由雇主支付。
-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雇员:雇主将雇员12.5%工资计提为年假储蓄;由丹麦政府系统进行管理,在休假时申请领取。
年假折算:离职前未休年假,应支付全额补偿。
|病 假
病假资格:私营部门雇员,雇主可要求提供医生证明(病假≥14日)。
病假长度:无法定上限;但劳动合同可书面约定12个月内累计领取病假津贴满120日时,雇主可按1个月通知期解雇该雇员。
病假津贴领取资格:
1.满足下述条件:
- 因疾病或受伤缺勤;
- 居住在丹麦或受欧盟社保协调规则覆盖;
- 在丹麦纳税;
- 满足就业关联要求。
2.至少缺勤4小时/周。
3.雇主支付阶段(前30日):
- 在病假开始前8周内连续受雇且期间至少工作74小时;
- 在病假开始前8周内多次受雇累计达74小时,且生病当日受雇。
4.政府支付阶段(30日后):
- 过去6个月内至少工作240小时且5个月内每个月至少工作40小时;
- 如果未生病原本有资格领取失业金;
- 最近完成至少18个月职业培训;
- 在实习/培训;
- 或属于弹性岗位。
病假津贴:
- 前30日,由雇主支付津贴;30日后,由政府支付津贴。
- 原则上,9个月内最多可领取22周津贴;期满后政府会进行评估,符合条件可延长领取期限。
- 津贴上限为DKK 137.43/小时(2026年标准)。
|育儿假(产假)
休假资格:私营部门雇员,包括母亲、父亲及同性伴侣。
假期长度:
1.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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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亲/同性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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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津贴领取资格:
- 在产假开始的前一日/当日有雇佣关系;
- 在过去4个完整月内至少工作160小时;
- 在这4个完整月内至少有3个月,每个月至少工作40小时。
假期津贴:
- 全薪,由雇主支付工资;非全薪,由雇主支付部分工资,政府支付津贴补足;
- 无薪,由政府支付津贴;
- 政府支付的津贴上限为DKK 137.43/小时(2026年标准)。
|其他假期
- 照护假:私营企业雇员适用,可用于照护重病亲属或家庭成员;5日/年;无薪。
- 其他假期可参考集体协议及劳动合同规定。
社会保险
适用范围:私营部门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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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实行以高税收、高福利为核心的普惠型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障覆盖广、个人缴费负担相对较低,强调全民保障与国家责任。
其他由税收融资的福利与公共服务包括:带薪产假与育儿补贴、政府补贴托育机构、小学/中学/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青年及高等教育期间的助学金、青年心理治疗服务、失业/残疾/病假补贴、住房/租房补贴、老年护理服务、公共图书馆、公共交通补贴、文化活动及体育/社团补贴、免费道路及高速公路、警察/法院及国防体系。
最低工资
无统一法定标准,参考集体协议及劳动合同规定。
离职通知期及补偿
通知期:
1.雇主解除:
- 工龄<6个月:1个月通知期,至月底解除;
- 工龄≥6个月:3个月通知期,至月底解除;
- 工龄每满3年增加1个月通知期,上限为6个月;
- 约定试用期内(≤3个月):14日通知期;
- 雇主提供住房:3个月通知期,解除后雇员可续住1个月。
2.雇员解除:1个月通知期,至月底解除;可协议延长,但雇主通知期也须相应延长。
补偿金:
1.工龄补偿:
- 雇员在同一雇主处连续工作≥12年,1个月工资;
- 雇员在同一雇主处连续工作≥17年,3个月工资。
2.不公平解雇赔偿:
- 一般赔偿1/2通知期工资;
- 年龄≥30岁,3个月工资;
- 工龄≥10年,4个月工资;
- 工龄≥15年,6个月工资。
3.雇主违约:一般赔偿至通知期结束工资,或3个月工资。
4.雇员违约:一般赔偿1/2个月工资。
本文整理时间:2026年5月25日
*因政策具有时效性,本内容基于整理时的最新信息,仅反映企业实务中的普遍做法。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用工政策合规详情,欢迎联系 B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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