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市民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电动车凭借便捷灵活、绿色低碳、经济实用的特点,成为广大市民日常通勤、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与此同时,部分骑行者交通意识淡薄,逆行闯红灯、超速行驶、随意变道、乱停乱放、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在此,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戴好头盔,平安相随
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为了守护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杜绝“只戴不扣”“戴劣质头盔”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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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守交规,安全骑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仅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二轮及三轮电动车均不得违规载人。驾驶电动车需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随意变道、不随意横穿。城区道路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农村道路靠道路右侧通行,行经斑马线时注意避让行人,必要时下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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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管理,示范引领
为进一步规范骑行秩序,筑牢出行安全防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安全管理,要求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到守法礼让,文明骑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校园出行管理,增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求师生及家长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严守安全底线,共筑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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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改装,消除隐患
为保护您的生命安全,请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私自拼装、违规提速等行为,不购买、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共同把好安全源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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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停放,维护秩序
骑行结束后,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或已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做到“入位、顺向、整齐”停放,不占用机动车位、盲道、消防通道及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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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骑行,始于足下;安全出行,关乎你我。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2026年5月25日
来源:凉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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