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北玉河村一处祖传宅基地的腾退补偿及家庭权属纠纷持续引发关注。94岁的石某玺作为该老宅的法定原始权利人,在村庄宅基地腾退推进过程中,面临子女间财产分配分歧、基层确权认定争议、司法诉讼推进缓慢以及赡养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多重问题。其合法财产权与晚年居住权益的保障,尚待相关部门进一步介入予以落实。
涉事宅院为石某玺家族祖辈所遗留。1950年,经原昌平县政府核准,该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至石某玺名下。1952年,石某玺婚后长期在此居住,该处房屋及宅基地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其三个子女对该财产均享有合法继承权。此后虽历经多次翻修、装修等重大修缮改造,且均由石某玺主导出资或同意。多年来,石某玺始终未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权属变更等登记手续,宅基地的原有权属状态未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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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图片由石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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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审批表(图片由石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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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审批表(图片由石先生提供)
2023年,北玉河村启动全村宅基地腾退补偿工作,成为家庭矛盾的导火索。石某玺一方表示,其大儿子石某明利用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听力欠佳的情况,取得腾退事务委托代理资格后,未完整公开腾退相关政策、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老人多次问询均未得到详细回应,双方因此产生言语矛盾与分歧。
2024年4月,石某玺出具书面权属声明,明确宅基地权属自始至终未发生变更,同时正式书面撤销对石某明的腾退事务委托权限,确定由本人及小儿子石某强对接处理后续腾退相关事务。同年5月,石某玺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石某明、孙子石某川及开发企业所签腾退补偿协议无效。案件审理期间,涉案相关人员未认可签约事实,也未出示补偿协议文本。因石某玺无法调取作为核心证据的腾退协议,该案审理于2024年12月终止。此外,北玉河村全村宅基地腾退工作于同年10月暂停,具体原因未完全公示。石某玺同步向村组织及相关评议小组提交了权属佐证材料,寻求基层协调处理,但相关争议尚未得到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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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声明(石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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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声明(石先生提供)
在财产权属纠纷之外,家庭赡养问题也出现明显分歧。按照此前家庭约定,石某明、石某强兄弟轮流承担石某玺赡养义务。但据石某玺一方表述,石某明未按约定履行赡养责任,还对老宅石某玺的住房采取撬锁、搬离屋内物品等行为,影响老人正常居住。此后,石某玺的居住、日常照料、就医养老等事宜,均由石某强一家负责承担。
2025年12月底,村相关负责人联合开发方与家属沟通,提出要将涉事宅基地确权至石某明名下,并与石某明签订腾退补偿协议,同时建议家属等到开发方与石某明签订完腾退补偿协议并得到补偿款项后再自行私下分割或法院解决,该提议遭到石某强与石某玺明确反对。
2026年1月,石某玺委托律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宅基地析产诉讼,法院当日予以立案受理。该案原定于2026年3月12日进行庭前调解,临近开庭时,石某明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申请延期审理,庭审随即取消。法院要求石某明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设定两个月举证周期,案件审理进度因此延后。
在等待司法审理期间,双方之间的分歧有所增加。据石某玺一方称,村组织及相关方未充分考虑老宅历史权属、其提交的书面证据以及家属反对意见,在未告知家里其他家属的情况下,将涉案宅基地确权登记至石某明名下,并由石某明与开发方签订了腾退补偿协议。在房屋腾退搬迁过程中,石某明一方未经石某玺同意,擅自将其老宅住房内的所有家居、物品及珍贵历史资料清理并搬离。石某玺出面阻拦时,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和肢体接触。家属先后三次报警,辖区警方以家庭内部纠纷为由,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此次纠纷涉及农村宅基地历史权属认定、腾退补偿协议效力认定、基层确权办理程序、子女赡养责任履行以及司法诉讼推进等多方面现实问题。石某玺表示,自己目前意识清晰,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持有完整的宅基地历史权属相关凭证,但面临老宅被另行确权、腾退补偿协议私下签订、自身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的情况,居住安排与维权进展受到一定影响。石某玺及家属表示,恳请相关主管部门介入核查,依规处理现有的确权登记结果与腾退协议争议,推动司法案件依法有序审理,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均基于当事人诉求及公开材料整理呈现,相关争议与事实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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