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理人网
5月26日早盘,拓日新能(002218)股价上演惊魂一幕,盘中最低触及4.58元,距离跌停价仅差1分钱。截至当日收盘,股价报4.66元/股,跌幅8.27%。
股价暴跌的背后,是公司实控人陈氏家族酝酿已久的矛盾彻底公开化——父母与胞弟联手欲将长女逐出董事会,长女怒而反击罢免其母亲与胞弟董事职务,却以“程序瑕疵”被挡在股东会门外。
母亲与女儿相互罢免
这场家族内斗的白热化阶段,始于5月下旬的两场针锋相对的罢免提案。
5月22日,拓日新能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要求在6月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上,罢免陈琛的公司董事职务,并补选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龚艳平为董事的议案。
东方和鑫给出的理由指向陈琛履职能力:常年居住海外,难以充分履行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参与董事会讨论时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了解不足,难以独立、客观、专业地发表意见并作出审慎决策,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和效率。
面对上述解任理由,陈琛予以了反击。
5月23日,陈琛以控股股东奥欣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两份临时提案,分别要求解任其母亲李粉莉和胞弟陈嘉豪的董事职务。
提案中,陈琛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家族内部的核心矛盾:陈嘉豪身为全日制在读博士,无法全身心投入公司事务,未能切实履行董事忠实义务;而李粉莉和陈嘉豪实际控制的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与拓日新能存在频繁的大额关联交易,存在利益输送嫌疑。
5月25日晚间,拓日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经审查后,决定对陈琛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不予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给出的拒绝理由主要集中在程序与形式瑕疵上:
一是提案主体未向董事会送达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导致无法确认其是否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二是临时提案函仅为扫描件,未提供原件供董事会核查真实性。
三是提案函中未包含提案主体关于提案符合相关规定的声明,形式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虽然罢免因“程序瑕疵”被驳回,但陈琛爆出的关联交易引发市场关注。
拓日新能董事会在公告中作出的回应是,向科瑞思矿业采购原材料属于主营业务必需的持续性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和必要性。公司强调,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且已履行了包括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内的全部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然而,一组数据却让这一说法显得有些苍白。
公告显示,2025年度科瑞思矿业的营收为5681万元,净利润为503万元,而拓日新能当年向科瑞思矿业的关联采购金额就达5983.56万元。这意味着,科瑞思矿业的全部收入几乎都来自于拓日新能,是一家完全依赖上市公司生存的关联企业。
这种高度依赖的业务关系,难免让人存在疑虑:在光伏行业整体低迷、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跌的背景下,拓日新能为何仍要向关联方进行大额采购?采购价格是否真的公允?是否存在向实控人家族输送利益的情况?
女婿被免引发的家族裂痕
事实上,陈氏家族的矛盾并非一朝一夕形成,而是长期积累的结果,而公开决裂的导火索,是一个多月前的一次董事会人事调整。
4月29日,拓日新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25年年报、2026年一季报、高管聘任及薪酬方案等多项重要议案。
其中,董事会上通过的聘任高管议案中,董事会决定聘任陈嘉豪、林晓峰、付红霞、龚艳平为公司副总经理,而2009年开始担任拓日新能副总经理的陈昊——也就是陈琛的丈夫——落选未能获得续聘。
在这项议案上,陈琛以合规性、程序完整性和论证充分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为由投出弃权票。
与此同时,陈琛连续投出了两票反对和另一票弃权票。
在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时,陈琛投出弃权票,理由是需要获取关于亏损集中、内部销售与定价、光伏玻璃业务亏损与原材料采购、组件业务与利润分布问题的完整书面回复及测算支持决策。
针对《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陈琛投出反对票,直言在公司目前业绩明显承压的背景下,将较大薪酬、考核及奖惩裁量空间集中于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存在疑虑,该制度在执行口径和实际影响方面仍存在明显不确定性,且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及管理层合理安排产生较大实质影响。
此外,她也对择期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投下反对票。
对于陈琛的异议,拓日新能董事会虽然逐一作出回应称。薪酬制度修订结合了公司当前经营实际与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需要、股东会召集程序合规,但这次董事会会议,将陈氏家族内部长期存在的治理分歧和利益矛盾彻底摆上了台面。
父母起诉女儿争夺核心资产
如果说互相罢免还只是公司治理层面的博弈,那么股权诉讼则意味着双方已经彻底撕破脸皮。
5月26日,拓日新能同步披露了两起重大诉讼公告,公司实控人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已向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针对女儿陈琛的诉讼。
第一起诉讼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陈五奎、李粉莉请求法院判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归二人所有,并要求陈琛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这一诉求直接指向了拓日新能控制权的核心——奥欣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28.23%的股份,其股权归属将直接决定谁最终掌控上市公司。
第二起诉讼是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确认纠纷。
陈五奎、李粉莉以奥欣投资为被告、陈琛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判令陈琛作出的奥欣投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这起诉讼实际上是对陈琛作为奥欣投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直接挑战。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均已被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6月3日的年度股东会,东方和鑫提出的罢免陈琛董事职务的议案将提交审议,如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陈琛将被完全排除在公司核心决策层之外;陈琛虽然此次反击失利,但她仍持有奥欣投资的多数股权。
拓日新能的这场家族内战,目前仍算是处于胶着拉锯阶段,对于后续情况,经理人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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