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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槌和手铐 资料图
为推动家庭保护关口前移,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以公正裁判明晰监护责任边界,以协同联动凝聚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坚实安全屏障。
其中一典型案例为,多部门协同构建快速发现、干预虐待、性侵儿童犯罪工作机制。详情如下:
被害人周某(2011年出生)系田某某(女)亲生女儿。学校教师在进行日常教学观察时,发现周某身上、面部经常出现不明淤青,经询问得知周某存在被母亲虐待等行为后,第一时间向人民法院在学校设立的“未成年人法治工作室”的责任法官反映情况。法院迅速启动响应机制,联合公安、教体、民政、社区、妇联等多部门会商,并立即将周某安置到临时庇护所。因周某父亲长期外出务工,经妇联申请,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田某某接近、接触周某。经研判,田某某长期施暴的事实涉嫌刑事犯罪,学校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取证中了解到周某还存在被猥亵的事实。
经审理查明,2023年2月左右,被告人田某某将其亲生女儿周某从老家接到身边一起生活。自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田某某长期对周某实施殴打、罚站、冻饿、赶出家门等多种虐待行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田某某通过网络结识杨某某等人(另案中均以猥亵儿童罪判刑)后,按照杨某某等人指定的姿势、动作、衣着,强迫周某拍摄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贩卖给杨某某等人。
被害人周某因长期遭受虐待,产生害怕与人交流等心理创伤。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及时委派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周某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阴影;依法向周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为其后续生活和学习提供必要支持。后当地妇联提起撤销监护资格申请,法院经审理依法撤销田某某对女儿周某的监护资格,由周某祖母日常中抚养照顾,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回访,周某各项身心指标逐步恢复。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长期虐待共同生活的亲生女儿周某,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多次强迫周某按照他人要求拍摄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并出售,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其行为还构成猥亵儿童罪。据此,对被告人田某某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及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案中,学校发现存在虐待未成年人线索后,及时向人民法院在学校设置的“未成年人法治工作室”反映,人民法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综合运用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给予刑事处罚、撤销监护资格等措施,对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心理辅导和司法救助,开展判后回访,构建起多部门集发现、干预、民事特别程序与刑事追责并用、救助与保护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助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来源 | 央视新闻
延伸阅读
据《小莉帮忙》4月28日报道,来自河南郑州的邓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15年的婚姻困境。远嫁而来的妻子,独自扛起家庭重担,却在丈夫升职加薪后,遭遇了频繁的家暴与言语羞辱,如今忍无可忍,决心对家暴说不。
邓女士介绍,她与丈夫结婚15年,共育有三个孩子。起初,丈夫只是一名普通海员,月薪仅有2000元,彼时全家虽不富裕,靠着邓女士娘家补贴过日子,但一家人相处和睦,十分幸福。
但三年前,丈夫升职成为船长,月薪涨至6万元左右,整个人彻底变了,觉得她配不上自己。邓女士坦言,丈夫长期出海,一年中有10个月不在家,每次回家后开始频繁对其实施家暴。邓女士表示,丈夫不再心疼她的付出,还直言钱是他一个人挣的,不让她花。
“他在家五个半月,能打我四个月。”邓女士在求助时痛哭道。
据邓女士的母亲回忆,当时看到女婿家暴女儿,自己都吓懵了,跪下来求情,但女婿仍抓着邓女士的头发,又扇耳光又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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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书
在邓女士提供的家暴视频中,她的女儿曾站出来护着母亲,“不允许你诋毁我妈”,而邓女士的丈夫却嚣张表示:“我告诉你,老子下次还敢。”
除了羞辱自己,丈夫还经常嫌弃女儿长得丑、瘦小,说女儿让他抬不起头、不给他长脸。
另外,邓女士丈夫还要求孩子们都听他的,不听邓女士的。
如今,邓女士已与丈夫分居,丈夫却强行将两个儿子带走,即便两人尚未离婚,也不让她见儿子。
邓女士透露,自己之所以一直不想离婚,是因为不想让孩子缺爹少娘。婆婆也曾劝说她:“他一个月赚五六万,你忍让一下,能把孩子养大就算本事,你现在走老亏了。”可前年婆婆脑梗去世后,她的“靠山”倒了。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该起家暴事件立案调查,妇联也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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