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进入超高龄社会,马英九失智问题备受关注。立法院卫环委员会28日将审3党所提“失智症基本法”草案,其中3版均提出在“行政院”层级建立跨部会推动机制,并由“行政院长”担任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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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研究院2023年全台社区失智症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全台65岁以上长者失智症盛行率为7.99%。
面对超高龄化社会失智症问题,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排定28日审查国民党团、台湾民众党团,及民进党“立法委员”林月琴等19人,分别提出的3版“失智症基本法”草案。
根据3版草案,皆提出在“行政院”层级设置失智症防治照护委员会或失智症推动小组,并由“行政院长”担任召集人,建立跨部会推动机制。“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机关并应订定失智症防治照护白皮书、失智症基本计划或防治照护政策纲领。
此外,3版皆要求确保医疗照护服务体系的连续性与可近性、建立失智者决策支持机制、推动早期发现早期介入机制,并建立资料搜集机制、推动研究发展,经费上也应确保政策推动落实。
较特殊的是,在失智症定义方面,国民党团版强调包含未满65岁的年轻型失智症者,并在后续条文中明订主管机关应提供职业重建、职务再设计、就业支持、转职协助及劳动权益保障措施。林月琴等19人版则在条文中另定义轻度认知障碍者。
友善及无障碍的生活与社会环境部分,3版皆有所强调,包含提升大众正确认识、减少歧视与污名等。其中,国民党团版并要求政府采取措施消除居住、交通、金融服务等生活空间的物理与心理障碍。
林月琴等19人版本则除政府应建构失智症友善及无障碍之生活与社会环境外,另要求金融机构、零售业者及其他提供日常生活基础服务的企业经营者,依失智者需求进行合理调整及必要协助。民众党团版本则于合理调整相关条文中,加入大众运输业者。
此外,仅林月琴等19人版独立列有司法保障相关条文,要求政府于侦查及相关司法程序阶段,建立失智者程序保障及司法协助机制。
经费部分,3版均要求应宽列经费确保政策推动,但仅民众党团版要求设置“失智症推广照护基金”新台币100亿元,于施行后5年内分年编列预算,并设基金管理会监督基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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