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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怀疑丈夫和闺蜜有暧昧关系,有个女的大晚上直接冲到医院病房,对着住院的闺蜜就打起来了。结果谁能想到,这么一动手,居然把对方给打死了。
这事儿发生在吉林白山,故事里头三个当事人——徐某、矫某、杜某,关系有点复杂。
按照徐某自己的说法,她跟杜某原本是朋友,后来经杜某认识了她的男朋友矫某。谁知道,徐某最后跟矫某走到了一起,还结了婚。
这要是正常朋友也就翻篇了,但关键就在于,婚后杜某还老给矫某打电话。徐某在法庭上供述说:“我俩结婚后,杜某总是给我丈夫矫某打电话说她想矫某”。这话搁谁心里都不好受,一来二去,梁子就算结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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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15号凌晨,徐某在家又因为这事儿跟丈夫矫某吵了起来,两口子还动了手。吵完架徐某越想越气,直接奔了杜某住院的医院。到了病房,徐某辱骂并殴打了杜某的头、面部。杜某当场就昏迷了,在医院抢救了20多天,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于去年5月7日死亡。
人死了,那肯定得查清楚到底是怎么死的。经鉴定,杜某死亡的真正原因是肝硬化及肝坏死致肝功能障碍。徐某动手打的那些伤,头面部损伤只算个轻伤二级,但它恰恰成了诱发杜某死亡的“导火索”。
说白了,杜某本身就有重病在身,徐某这一顿拳头打下来,直接把人家的病给“引爆”了。
这个案子到了法庭上,检察官和法官的意见还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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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为,徐某犯的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但一审法院不这么看。法院认为,徐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伤害别人的身体健康,还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主观上就是有伤害的故意。殴打行为是杜某死亡的诱发因素,两者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认定徐某犯故意伤害罪(致死),也就是一个更重的罪名。
不过最后量刑的时候,法院还是判了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是为啥呢?
几个关键因素:一是徐某经公安机关打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交代了,算自首;二是她当庭认罪认罚;三是案发后赔了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最关键的是第四条——法院认定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属于“多因一果”,也就是说,不全是徐某打的,杜某本身的病也是重要原因。
人已经没了,判得轻还是重,大家心里都有数,但这个案子确实给大家提个醒,感情上的事,再闹心也不要动手,不然你都不知道自己那一拳下去,对方能不能扛住,打输了住院,打赢了坐牢,这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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