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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3岁,前前后后同居过10位男性,年纪大多集中在3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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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声明:本文内容源自网络,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人物、事件关联对号



我今年53岁,前前后后同居过10位男性,年纪大多集中在35岁以上

前言

看到这个标题点进来的朋友,可能会觉得我是一个“阅人无数”的女人,或者觉得我的人生很精彩,也可能觉得我很可怜。

随便你怎么想。

我就是想把这些年的故事写下来。53岁了,说老不算老,说年轻也不再年轻。那些来过我生命里的男人,像公交车站台上等车的人,有的上了车又下去,有的还没看清长相就擦肩而过。

十个。

这个数字说出来,我自己都愣了一下。不是炫耀,是实话实说,有点唏嘘。

我叫林秀兰,湖南人,现在在东莞一家电子厂做质检。高中毕业,长相普通,身材也早就走了样。我不是什么风情万种的女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妇女。

可偏偏,我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男人。

(全文共15000字,请耐心读完,后面有彩蛋。)

第一章 第一个男人:那个让我从女孩变成女人的老男人

十八岁那年,我嫁了人。

说“嫁”是好听的,其实就是被我妈半卖半送地推了出去。对象是隔壁村的一个男人,姓周,大我十五岁。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那时候在我们那地方,三十三岁的男人娶个十八岁的姑娘,没人觉得奇怪。

周家出了六千六百块钱彩礼,我妈笑得合不拢嘴。我爹死得早,家里还有两个弟弟要养活,我这个当大姐的,从十四岁开始就在村里砖窑厂搬砖,手上的茧子比男人的还厚。

结婚那天我穿着借来的红裙子,脚上的皮鞋大了两码,走一步掉一下。周大贵——就是那个男人——站在堂屋里抽烟,看我的眼神不像看新娘子,倒像在集市上挑了一头壮实的母牛。

新婚夜的事我不想多讲。反正疼,流血,他完事儿翻身就睡,鼾声如雷。我缩在床角,盯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心想:这就是过日子吗?

婚后的日子没什么好说的。他种地,我在家喂猪做饭。他脾气不好,喝了酒就打人,打完倒头就睡,第二天跟没事人一样。有一次他拿扁担抽我后背,青紫的印子半个月没消。我去诊所拿药,赤脚医生看了直摇头,说:“秀兰啊,你这日子咋过的?”

我能咋过?忍着呗。

生了女儿之后,他更嫌弃我了。重男轻女嘛,觉得我没给他生儿子,窝囊。月子都是我自己伺候自己,他连一碗红糖水都没给我倒过。

女儿三岁那年,我实在受不了了。那天他又喝多了,揪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我女儿在旁边哭得嗓子都哑了。我突然就不怕了,一把推开他,抱着女儿就往外跑。他追出来,骂着难听的话,但我已经跑进了村委会。

后来村里干部调解,他不肯离婚,说丢人。我咬死了要走,最后协议离了,女儿归他,我净身出户。

那年我二十二岁,兜里揣着打工攒下的三百块钱,坐上了去东莞的大巴。

——(第三人称视角)——

从林秀兰离开湖南老家那天起,她的人生轨迹就彻底变了。

大巴车晃晃悠悠走了十几个小时,她怀里抱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了两件换洗衣服和全部家当。车窗外的风景从稻田变成工厂,从山丘变成高楼,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外面,像一只终于挣脱笼子的鸟,又兴奋又害怕。

到东莞的时候是凌晨四点,长途车站外面拉客的摩的司机围上来,她谁也不信,背着包走到一个路灯下蹲着,等到天亮。

她后来跟我讲这段的时候,说得云淡风轻:“哪有什么怕不怕的,命都快没了,还怕什么?”

可我知道,那个二十二岁的姑娘蹲在异乡的路灯下,心里一定比谁都慌。

第二章 老陈:第一个同居的男人

在东莞的头几年,我进过玩具厂、鞋厂、电子厂,流水线上的活我干得飞快,一个月能挣八百多块钱。我把大部分寄回老家给女儿做抚养费,剩下的刚够自己吃饭租房。

那时候我住在厚街一个城中村的出租屋里,单间,六十块钱一个月,隔壁就是发廊和麻将馆。整栋楼住的都是打工的,天南海北的都有,热闹得很。

老陈就是那时候认识的。

他是厂里的机修工,湖南老乡,四十出头,离异,有个儿子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他比我大两岁,长得不咋地,但人勤快,说话也温和,不像周大贵那样动不动就吼。

我们怎么好上的?说来也简单。有天晚上我租的房子水管爆了,水漫金山,我急得团团转。隔壁大姐说四楼的老陈会修水管,我就厚着脸皮去敲了门。

老陈二话没说,拎着工具箱就下来了,三下五除二修好了,浑身湿透,还笑着说“小事小事”。我过意不去,第二天买了两瓶啤酒、一碟花生米请他吃饭。

就在我那间小破屋里,我俩坐在床沿上喝酒聊天,聊老家的事,聊打工的苦,聊各自离了婚的委屈。他喝多了,红着眼睛说:“秀兰,你一个女人家在外面不容易,有啥事你喊我。”

那晚他没走。

说实话,跟老陈在一起,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正常”的男人。不是周大贵那种粗暴的、把你当工具的男人,而是会问你“舒不舒服”、会顾及你感受的男人。

我们同居了。

没有摆酒,没有领证,就是把东西搬到一个屋,算是搭伙过日子。他对我确实好,发了工资会主动给我一半,说“你也攒点钱”;我不舒服他会去药店买药,笨手笨脚地煮姜汤;过年他非要带我回他老家,见了他爸妈,说“这是我对象”。

那两年是我人生里少有的安稳日子。我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两个人一起打工,攒点钱,以后回老家开个小卖部,安安生生过完后半辈子。

可老陈有个毛病——爱赌。

刚开始是小赌,打打牌,输个几十块钱。后来越赌越大,开始玩“三公”“牌九”,一晚上能输掉半个月工资。我劝过,吵过,摔过东西,他每次都说“最后一次”,可过不了几天又去了。

有一次他输光了当月工资,连交房租的钱都没了。我气得发抖,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垫上,跟他说:“你再赌,我就走。”

他跪下来求我,说真的改了。

可男人的话要是能信,母猪都能上树。

他又去了,这次更狠,借了高利贷。债主找上门来那天,我正在厂里上夜班,回来发现门被撬了,值钱的东西全搬空了,老陈也不见了。

电话打不通,人找不着,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

我又气又怕,怕债主找我要钱。连夜收拾东西搬了家,换了厂,换了手机号,像逃难一样从厚街跑到了长安。

那年我二十七岁,又一次净身出户。

——(第三人称视角)——

站在长安镇的新出租屋里,林秀兰看着四面白墙,突然笑了。

笑什么呢?她自己也说不清。可能是觉得自己命苦,也可能是觉得自己可笑。每一次以为找到了依靠,最后都得靠自己跑路。

她把唯一的行李袋打开,里面只有几件衣服和一本存折。存折上剩下不到两千块钱,是她偷偷攒的私房钱,幸好没放在屋里。

她蹲在地上,把存折攥得紧紧的,对自己说:“秀兰,你这辈子别指望男人了。”

可人这辈子,哪有那么容易说到做到。

第三章 阿军:小十岁的年轻人

在长安安顿下来后,我进了一家电子厂,做质检员。这活儿比流水线上轻松些,不用一直站着,工资还高点。

阿军是车间里的物料员,负责给各个生产线送材料。他人长得精神,一米七八的个子,浓眉大眼,笑起来还有酒窝,厂里好多小姑娘都喜欢他。

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有天中午在食堂打饭。我端着餐盘找位子,不小心碰了他一下,菜汤溅到他衣服上。我连忙道歉,他低头看了看,笑着说:“没事姐,回去洗洗就行。”

那声“姐”叫得我心里一暖。

后来他就总来找我说话。中午吃饭坐我对面,休息时间跑到质检室来“借工具”,其实也没啥正经事,就是闲聊。

我知道他比我小十岁,湖南老乡,刚二十出头,还没结婚。我觉得他就是个小弟弟,没往别处想。

可有一天晚上,他突然跑到我出租屋楼下,喝了酒,脸红红的,喊我名字:“秀兰姐,你下来。”

我吓了一跳,穿着拖鞋就跑下去了。他站在路灯底下,看着我,突然说:“姐,我喜欢你。”

我以为他喝多了说胡话,劝他赶紧回去睡觉。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力气大得我挣不开:“我没醉,我想了好久了,姐,我想跟你在一起。”

我当时的心情,怎么说呢,又惊又慌,还隐隐有点得意。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说喜欢你,哪个女人心里不美一下?

但我还是拒绝了。我说:“阿军你清醒点,我比你大十岁,我结过婚生过孩子,你不要犯糊涂。”

他不听。第二天酒醒了,照样来找我,比以前还殷勤。帮我打饭,替我值班,下雨天给我送伞,感冒了给我买药。

你们别笑,女人到了这个岁数,最扛不住的就是这个。不是缺那点好,是缺那种被人放在心上的感觉。

在一起的那天晚上,是他生日。他在出租屋里做了一桌子菜,还买了蛋糕和红酒。我喝了两杯,脸烧得厉害,他看我的眼神跟平时不一样。

他说:“秀兰,我这辈子就认准你了。”

我说:“你别后悔。”

那一晚他没走。

跟阿军在一起的日子,怎么说呢,像坐过山车。他年轻,热情,爱得轰轰烈烈,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们好了。他会突然抱住我在大街上亲一口,会半夜把我从床上拉起来去看海,会在发工资那天偷偷塞钱到我包里。

可他也年轻,不懂事,脾气上来不管不顾。

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吵架,我气得说要分手。他直接冲到厨房拿起菜刀,往自己胳膊上划了一道,血哗哗地流,嘴里喊着:“你要走我就死给你看。”

我吓傻了,手忙脚乱地给他止血,送到诊所缝了五针。

从那以后,我发现他性子太烈了。高兴的时候把你捧上天,不高兴的时候摔东西砸墙,情绪大起大落。我在他身边,像踩在棉花上,不知道哪一脚会踩空。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他开始查我手机,怀疑我跟厂里其他男人有暧昧。只要我跟哪个男同事多说两句话,他就黑着脸,回去就是一顿吵。

有一次他翻我的包,看到我以前跟老陈的合照,气得把照片撕得粉碎,还要我交代“到底跟过几个男人”。

我那时候真的心累了。年轻男人的爱就像一团火,烤着你暖着你,但也随时可能把你烧伤。

分手是他提的。那天我们又吵了一架,他摔门而出,第二天就辞了工,走了。

没留下一句话,没打一个电话。

后来我听车间的人说,他回了老家,家里给他介绍了对象,是个小姑娘,刚满二十。

挺好。我真心这么觉得。他值得一个干干净净的姑娘,而不是我这样离过婚、跟过好几个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出租屋里坐了很久,打开一瓶啤酒,自己喝自己哭。

不是为他哭,是为自己哭。

——(第三人称视角)——

林秀兰没跟任何人说过阿军的事。在厂里,别人问起来,她就说“不合适,分了”。

可那个晚上,她蹲在厕所里哭得像个孩子。

她想起了女儿。那个她三年没见的女儿,现在应该上小学了,不知道长多高了,还记不记得她这个妈。

她想给女儿打个电话,可电话号码早就换了。前夫那边把她当仇人,根本不让女儿跟她联系。

三十岁的女人,没家没业没孩子,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她擦干眼泪,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角的细纹,粗糙的皮肤,发黄的牙齿。年轻的时候就没好看到哪去,现在更不行了。

“算了,”她对着镜子说,“一个人过吧,不害人了。”

第四章 老李:老实人的老实账

一个人过了两年。

那两年我存了一点钱,在厂里也从一个普通质检做到了组长,手底下管着二十来个人。日子算不上好,但也算安稳。

老李是厂里新招的保安队长,四十五岁,退伍军人,河南人。他不爱说话,但做事靠谱,每天早上最早到岗,晚上最后走。厂里的人都叫他“老李”,我也是。

我们怎么走到一起的?说起来你们都不信,是因为一条流浪狗。

有天厂门口来了一条瘸腿的流浪狗,脏兮兮的,员工们进进出出都没人管。老李拿了个纸箱,把狗放进去,又去食堂找了点剩饭喂它。我正好下班路过,蹲下来看那条狗,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这狗怪可怜的。”

我说:“是啊。”

就这么一句,算是认识了。

后来他总在厂门口等我下班,也不说啥,就点个头。有时候下雨,他会递给我一把伞;天热了,他会放一瓶水在我办公桌上。

这种不声不响的好,最让人没防备。

有一天他约我吃饭,就在厂门口的大排档,点了三个菜一个汤。他喝了两杯啤酒,憋了半天,说:“秀兰,咱俩搭伙过日子吧。”

我说:“我比你大三岁。”

他说:“我不在乎。”

我说:“我跟过好几个男人。”

他低下头,沉默了很久,然后抬头说:“我知道。我不在乎。”

老李是真的不在乎吗?我当时信了,后来才知道,男人嘴上说的不在乎,跟心里想的在乎,是两码事。

同居的那一年,是我最平静的一段日子。老李不爱说话,我也不爱吵,两个人像两条平行线,井水不犯河水。他做他的保安,我做我的质检,回家一起吃个饭,看看电视,各睡各的。

可他太“老实”了,老实在床上都像个木头。

不是我不知好歹,是那种日子真的像一潭死水。他不会跟你调情,不会逗你笑,不会在你心情不好的时候说句暖心的话。你哭的时候他就站在旁边看着,手足无措,最后憋出一句“别哭了”。

更让我受不了的是,他开始计较钱了。

老李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算账算得太清。这个月电费他交了,下个月该我交;买菜他出十块,我得出十块;过年给他老家寄钱,他的父母他自己寄,我的父母——其实我妈早就不怎么联系了——我自己看着办。

有一次我买了一件衣服,一百二十块钱,他看到了,皱着眉头说:“你一个月挣多少,买这么贵的衣服。”

我当时就火了:“我花自己的钱,关你什么事?”

他说:“咱俩过日子,你的钱就是咱家的钱。”

我说:“那你的钱呢?”

他沉默了半天,说:“我得攒着给我儿子娶媳妇。”

他有儿子,我知道。他前妻生的,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他每个月工资一大半都寄回去了,留给自己花的也就够吃饭。

我突然就明白了。在老李眼里,我就是一个搭伙的,一个省钱的方案——两个人住在一起,房租水电平摊,饭钱对半分,床上有个人暖被窝,仅此而已。

没有爱,没有情分,就是一本账。

分手的那天,是我提的。老李没挽留,收拾了他那几件衣服,把家里的东西清点了一遍,连他买的酱油都拿走了。

走之前他说:“秀兰,你也别怨我,咱都这个岁数了,别谈情啊爱的,务实点。”

我没说话。

他走了以后,我把屋子打扫了一遍,打开窗户,让风灌进来。

这个老实人说得对,也不全对。过日子是得务实,可要是只剩下务实,那跟合租有什么区别?

——(第三人称视角)——

林秀兰坐在空荡荡的出租屋里,突然想起外婆说过的一句话:“找个男人过日子,就像买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老李这双鞋,不硌脚,可也不跟脚,走不快也走不远。

她发现自己越来越能看清楚男人了。老陈那种是嘴里抹蜜心里没数,阿军那种是火来得快烧得更快,老李这种是账算得清情算不清。

可看清楚又怎样?看得越清楚,越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

第五章 老周:比我大十五岁的退休工人

过了三十五岁以后,我发现自己找男人的标准变了。年轻的时候图人家对你好,后来图人家靠谱踏实,再后来——图啥呢?我自己都说不清了。

老周是在公园认识的。

那时候我换了个厂,在虎门。厂旁边有个小公园,我每天早上会去跑跑步。老周天天在公园里打太极,穿一身白色练功服,头发花白,但精神头很好。

他比我大十五岁,那年已经五十了,在镇上一家机械厂做了一辈子,刚退休。老伴五年前得癌症走了,儿子在广州安了家,就他一个人在虎门。

我们怎么认识的?说来好笑,有天早上跑步,我鞋带松了没注意,踩到鞋带绊了一跤,摔了个狗啃泥。老周看见了,赶紧跑过来扶我,还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给我擦手上的灰。

他说:“姑娘——不不不,大姐,你没事吧?”

我膝盖磕破了皮,龇牙咧嘴地说没事。他非拉着我去旁边的诊所上了药,还给我买了一杯豆浆。

从那天起,我们就在公园里认识了。他打他的太极,我跑我的步,完了一起点个早茶,聊聊天。

老周是个讲究人。说话慢条斯理的,走路腰板挺得直直的,吃饭吧唧嘴都要说对不起。他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阳台上养了七八盆花,厨房里调料瓶摆得整整齐齐。

我第一次去他家,看到冰箱上贴着“周一倒垃圾”“周三买菜”“周五拖地”的便利贴,简直惊了。

他说:“一个人过日子,不规矩点不行。”

我们在一起,是他先开的口。那天喝完早茶,他突然说:“秀兰,咱俩处处看?”

我说:“你比我大十五岁。”

他说:“我知道。”

我说:“我就是个打工的。”

他说:“我又不嫌你。”

在一起之后,我搬到了他家。老周对我确实好,他退休金一个月三千多,加上我以前攒的一点积蓄,日子过得不算富裕但也够花。

他每天早起给我做早饭,有时候是稀饭馒头,有时候是面条,吃完了送我出门上班。晚上我回来,他已经做好了饭,三菜一汤,从来不重样。

周末我们就去逛菜市场,或者去虎门公园走走,有时候他骑电动车带我去海边吹风。

这样的日子,让我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

可问题也来了。

老周想要领证,想要一个“名分”。他儿子在广州知道我们的事,不同意,说他爸找个“来路不明”的女人,怕我图他的房子和退休金。

老周气得跟儿子吵了一架,说不领证也行,但要跟我过日子。

我说:“周哥,咱就这样过,不领证,你儿子放心,我也没压力。”

他听了,沉默了半天,点了点头。

可同居久了,我发现老周有个让我很难受的地方——他把我当“老伴”,但也把我当“保姆”使唤。

什么意思呢?就是他觉得你住在他家,就应该做家务、照顾他。虽然他做饭洗碗都干,但拖地擦窗洗衣服这些事,他慢慢都推给我了。最过分的是,他感冒了躺在床上,让我给他端水端饭、洗脚擦身,理所当然的样子。

有一天我加班回来累得要死,他躺在沙发上让我给他倒水。我倒了一杯,他嫌烫,让我加点凉的。我加了凉的,他又说太凉了。

我当时就火了:“你自个儿不会倒吗?”

他也火了:“你住我家,倒杯水怎么了?”

“你家?”我愣住了,“你不是说这是咱家吗?”

他没接话。

那句话像一根刺扎在我心里。原来在他心里,那是“他家”,不是“咱家”。我是住在“他家”的女人,不是一个家的女主人。

后来我跟厂里的姐妹说起这事,她叹了口气说:“秀兰姐,你还不明白吗?这个岁数的男人找老伴,不是因为爱你,是因为怕孤独。他需要一个人陪他说话、陪他吃饭、生病了有人倒水。他要的不是老婆,是免费的护工。”

这话难听,但仔细想想,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我跟老周处了两年多,最后还是分了。

导火索是我弟弟打电话来,说我妈病了,需要五千块钱。我想从我的积蓄里拿,但我的积蓄大部分都花在日常开销上了,手头只剩两千多。我跟老周商量,能不能先借我三千,我下个月发了工资还他。

他犹豫了很久,说:“你妈那边,你弟弟不是在家吗?让他想办法呗。”

我说:“我弟弟也没钱。”

他说:“那你也不能把咱家的钱往外拿啊。”

“咱家的钱”?他嘴里终于说出“咱家”了,可这话听着更刺耳。他的钱是咱家的,我的钱也是咱家的,可我娘家的困难不是咱家的。

我没再说什么,第二天自己去借了三千块钱寄回去。

那件事之后,我心里就凉了半截。我开始想一个问题:我跟老周,到底算什么?

我图他什么呢?他的退休金没多少,他的房子是单位分的旧房子,他的身体也不算好,高血压、糖尿病,每年都要住一两次院。我不图他钱不图他房,就图他对我不错,有个知冷知热的人。

可他对我不错,是因为我对他有用。哪天我老了、病了、没用了,他还会留我吗?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分手那天,老周哭了。五十多岁的老男人,坐在沙发上抹眼泪,说:“秀兰,你别走,我改,我不跟你分那么清了。”

我蹲下来,拉着他的手说:“周哥,你没做错什么,是我自己的问题。我就是觉得,咱俩不是一路人。”

我没告诉他真正的原因。有些话说了伤人,留着不说吧。

——(第三人称视角)——

从老周家搬出来那天,林秀兰拖着一个行李箱走在虎门的街上,秋天的风有点凉,吹得她直打哆嗦。

她发现一个规律:跟老陈的时候,她还年轻,觉得有情饮水饱;跟老李的时候,她想要安稳,却发现安稳的代价是变成一本账;跟老周的时候,她以为找到了港湾,到头来还是自己的一条船。

不是他们不好,是他们好的地方,刚好不是她想要的。

她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她自己都不知道。

第六章 往后的男人们:走马灯一样的过客

跟老周分手之后,我像是打开了什么开关,身边的男人一个接一个地来,又一个接一个地走。

不是说我想找,是到了这个岁数,找男人好像变得特别容易。厂里、社区里、公园里,甚至菜市场里,到处都是单身的中年男人。离异的、丧偶的、一直没结过婚的,一抓一大把。

第六个,老吴,四十二岁,在工地上开塔吊。我们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他喝多了非要送我回家,送到楼下就不走了。我推了他两下,没推开,就随他去了。

老吴这个人,怎么说呢,是那种“一把火”型的男人。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把你当全世界,恨不得把你供起来。可他的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相处了不到四个月,他就开始觉得我不够好,嫌我“土”,嫌我“没文化”,嫌我“跟他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我就纳闷了,你一个开塔吊的,跟我一个流水线上的,有什么层次不层次的?

分手是他提的,理由是“性格不合”。行吧,那就性格不合吧。

第七个,老马,四十八岁,开出租车的。这个人更奇葩,我们在一起半年,他从来没带我见过他的任何一个朋友,也没带我回过他家。每次见面都是他来我这儿,完事儿就走,有时候连饭都不吃。

有一次我问他:“老马,你是不是觉得我丢人?”

他笑了笑说:“你想多了。”

后来我才从别人嘴里知道,他有老婆。没离婚,就是分居。他在外面找女人,就是玩玩而已。

我知道真相的那天,气得浑身发抖,冲到他车上,把他的方向盘捶得砰砰响。他笑嘻嘻地说:“别激动嘛,咱俩在一起开心就行,你管那么多干嘛?”

我给了他一耳光,下车走人。

第八个,老赵,五十一岁,我们厂的车间主任。这个人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有房有车,女儿上大学了,人长得也体面。

我们好了将近一年,是那几年里最久的一段。我以为这次总算找对人了,可最后发现,他跟老周一样,图的是我照顾他、伺候他。

老赵比他前两个更过分。他让我辞了工作,说他在车间当主任,养得起我。我信了,辞了工,搬到他家,开始当“全职太太”。

结果呢?我成了他家的保姆。买菜做饭洗衣拖地,一样不落。他女儿周末回来,连袜子都要我洗,吃完了碗都不端一下。

有一次他女儿当着我的面跟他说:“爸,你找的这个阿姨还挺勤快的。”

这句话说得轻飘飘的,可我听着像刀子。阿姨?我他妈是跟你爸过日子的女人,不是你家请的阿姨。

我跟老赵提了意见,他说:“你想太多了,她就随口一说。”

我说:“那你呢?你把我当什么?”

他不耐烦了:“你有完没完?住我的吃我的,哪那么多毛病?”

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不管这个男人条件多好,只要他觉得“你靠我养着”,你就矮了一截。他给你花一分钱,都觉得是你欠他的。

我当天就收拾东西走了。走之前老赵还说:“你走了别后悔。”

我笑了笑说:“我最后悔的就是辞了工作。”

第九个,老孙,五十五岁,退休教师。这个人是我所有同居对象里最有文化的,师范毕业,教了一辈子书,说话引经据典的。

我们是在图书馆认识的——你们别笑,我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人,去图书馆是借几本言情小说看。他看到我在言情小说那排架子前转悠,笑着说:“现在的言情小说写得不行,你要看,我给你推荐几本好的。”

一来二去就熟了。老孙说话文绉绉的,但人不讨厌,还有点幽默感。他的前妻也是老师,跟别人好了,离婚的时候把房子都卷走了,他就剩一套小单间。

我们在一起的八个月里,他教我看书,给我讲历史故事,带我去听讲座。我虽然很多听不懂,但跟他在一起,觉得自己也变“高级”了一点。

可老孙有个问题——他太清高了,看不起“俗”的东西。他觉得我去逛超市买打折商品很“掉价”,觉得我跟厂里姐妹打麻将很“无聊”,觉得我说话带脏字很“没教养”。

有一次他带我去见他的老同事,饭桌上他们聊的都是什么诺贝尔文学奖、什么古典音乐,我一句话都插不上。回来以后他说:“秀兰,你要是能多读点书就好了。”

我说:“我初中都没毕业,你说的那些我哪懂?”

他叹了口气:“咱俩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没反驳。他说得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算他在床上很温柔,就算他会给我写情诗,就算他会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束花——可这些“浪漫”填不满那个窟窿。那个窟窿叫“差距”。

分手那天,老孙说:“秀兰,你是个好女人,但不是我要的女人。”

我说:“我知道。”

第十个,也就是最后一个,老彭,五十二岁,广东本地人,在虎门开了一家五金店。

这个人是我现在想起来还会笑一下的那种。老彭胖胖的,圆脸,笑起来像个弥勒佛。他老婆死了快十年,一直没找,儿子在深圳上班,他就一个人守着小店过日子。

我们怎么认识的?他在我厂附近送货,骑个三轮车,车上堆满了五金配件。有天下雨,他在路边躲雨,我正好下班路过,也去同一个屋檐下躲雨。

他说:“大姐,你也在躲雨啊?”

我说:“是啊。”

然后就没话了。雨一直下,气氛有点尴尬,他从兜里掏出一把瓜子,递给我说:“嗑瓜子不?我兜里常备,没事嗑两颗。”

我当时就笑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兜里揣着瓜子,想想就可爱。

那次之后,他每次送货到我厂附近,就会在门口等我下班,递给我一袋水果或者一包零食。我说你别送了,他说:“反正顺路。”

后来才知道,他那边的送货路线根本不经过我们厂,他是绕路来的。

跟老彭在一起的日子,怎么说呢,是我这辈子最“正常”的一段恋爱。他不太会说甜言蜜语,但会在我加班到很晚的时候,骑个电动车给我送夜宵;我感冒了他会关一天店门陪我去医院;我有次说起想吃老家的腊肉,他偷偷在网上学了怎么做,做了一大锅,虽然味道不太对,但我吃得眼泪汪汪。

他从来不问我的过去,不问我跟过几个男人。有一次我主动想跟他坦白,他摆摆手说:“过去的事我不想知道,你在我跟前就行了。”

这话听着简单,可我当时鼻子一酸,差点没忍住。

我们同居了两年多,是我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段关系。那两年里,我第一次觉得,原来两个人过日子可以不那么累,不用算计钱,不用计较谁付出得多,不用看对方的脸色。

老彭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跟女人计较”。他的钱放在抽屉里,我想花就花,从来不问。他发了工资会主动给我一半,说“你管着,我花钱大手大脚的”。

我问:“你就不怕我拿了钱跑了?”

他笑呵呵地说:“你能跑哪去?你跑了我也能找到你。”

这话是开玩笑,但我听了心里踏实。

我以为这次就是终点了。

可老天爷好像见不得我好。

——(第三人称视角)——

老彭查出肝癌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

那天林秀兰陪他去医院拿检查报告,医生把她单独叫到办公室,说:“你是他什么人?”

她愣了一下,说:“我是他……女朋友。”

医生说:“他有家属吗?这个情况最好通知直系亲属。”

她心里咯噔一下。直系亲属——老彭的儿子在深圳,她已经打了电话。可她呢?她连“直系亲属”都算不上,她只是“女朋友”。

从医院出来,老彭坐在电动车上,看着她问:“医生怎么说?”

她努力挤出一个笑:“没啥大事,让你好好休息。”

老彭看着她,没说话。他那个笑呵呵的圆脸第一次没了笑容。

他其实什么都知道。他早就知道自己身体不对劲,一直拖着没去医院。他怕花钱,更怕查出什么不好的东西。

那天晚上,老彭躺在床上,拉着林秀兰的手,突然说:“秀兰,我对不起你。”

她问:“你对不起我什么?”

他说:“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咋办?”

她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拼命忍住没哭出声,说:“你别瞎说,你会好的。”

老彭的病情恶化得很快。三个月的时间,人瘦得脱了相,那个胖乎乎的弥勒佛不见了,变成一个皮包骨头的病人。

他儿子从深圳回来,把他接走了,说要带去广州的大医院治。走的那天,老彭坐在车上,透过车窗看着林秀兰,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没说出来。

车开走了。

她站在原地,手里攥着老彭之前给她的一个存折,上面有六万多块钱。他走之前塞给她的,说:“拿着,别亏待自己。”

她想还给他,让他治病用。他不肯要,说:“治病有我儿子,这个给你。”

老彭走了以后,林秀兰试着打过几次电话,都是他儿子接的,态度不冷不热:“阿姨,我爸在休息,不方便接电话。”

后来她就不打了。

三个月后,她收到一条短信,是老彭的号码发的。她以为是老彭,打开一看,是他儿子写的:“阿姨,我爸昨天晚上走了,谢谢你以前照顾他。”

她在出租屋里坐了一整天,没吃没喝,盯着那条短信看了一遍又一遍。

老彭走了。

这个世界上,对她最好的那个男人,走了。

——(第一人称继续)——

老彭走了以后,我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

厂里我不想去了,请假在家躺了一个星期,每天就是睡觉、发呆、哭。有时候半夜醒来,觉得老彭还在身边,伸手一摸,空的。

我想去见他最后一面,可我以什么身份去呢?我不是他老婆,不是他家人,我连他葬礼在哪办的都不知道。

那段时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跟了这么多男人,到底图什么?

年轻的时候图有人疼,后来图安稳,再后来图有个伴。可到头来,我什么也没图到。

老陈跑了,阿军走了,老李跟我算账,老周让我心寒,老吴嫌我没文化,老马骗我,老赵把我当保姆,老孙嫌我层次低,老彭——老彭对我最好,可他走了。

我今年五十三了,一个人住在这间出租屋里,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有时候想想,也挺可笑的。我一个结过婚、跟过十个男人的女人,到头来还是一个人。

可我后悔吗?

说实话,不后悔。

不是因为我脸皮厚,是因为我知道,每一次跟一个男人在一起,我都是真心实意的。我没图过谁的钱,没骗过谁的房,我就是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

这有什么错呢?

女人到了这个岁数,找男人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浪漫,就是为了“陪伴”两个字。你陪我说话,陪我吃饭,陪我看电视,陪我逛菜市场,就这么简单。

可就是这“陪伴”两个字,最难。

因为陪伴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两个人的事。你愿意陪他,他不一定愿意陪你;你觉得是陪伴,他觉得是负担。

我后来想明白了,不是他们不好,也不是我不好,是我们想要的“陪伴”不是一个东西。

他们想要的陪伴,是有人照顾他们、伺候他们、给他们暖被窝。我想要的陪伴,是两个人互相扶持、互相体谅、不管发生什么都不离不弃。

这两个东西,看着差不多,其实差远了。

——(第三人称视角总结)——

林秀兰的故事讲到这里,似乎该结束了。

可我想告诉你们的是,她并没有因为老彭的去世就彻底放弃了对生活的希望。

今年年初,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社区的中老年舞蹈班,不是因为她会跳舞,是因为她想“走出去,多认识几个人”。

她在舞蹈班里认识了好几个跟她情况差不多的姐妹,有的离异,有的丧偶,有的跟过好几个男人——大家坐在一起,聊起来才发现,谁的故事都不比谁简单。

她们偶尔会约着一起吃饭、逛街、打牌,日子过得倒也热闹。

至于男人?林秀兰说她暂时不想了。

“不是怕了,是不急了。到了我这个岁数,能处得来的就处处,处不来拉倒。我不指望谁养我,我自己能养活自己。找个男人不是为了活命,是为了活得好一点。要是处着累,还不如一个人自在。”

这话说得通透,可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还是藏着一丝落寞。

毕竟,谁不想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的人呢?

(全文完)

后记:写完这篇故事,我抽了三根烟。林秀兰是我认识的一位大姐,她在东莞打工二十年,跟过的男人不止十个,她原话是“记不太清了”。我问她后不后悔,她说:“后悔啥?都是自己选的。”她又补了一句:“就是有时候半夜醒了,身边没个人,心里空落落的。”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我只想说,秀兰姐,你比很多女人都有勇气。

至少你每一次都敢爱,敢选,敢走,敢从头再来。

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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