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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5月19日上午,平潭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平潭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陈某犯受贿罪一案。平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及在家院领导,实验区20余家单位近400名干部旁听庭审。全国人大代表刘爱英,省人大代表杨鸿、陈成华、吴宝华受邀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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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至2024年5月,被告人陈某利用担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领导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进度推进、款项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1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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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中清晰还原了被告人政绩观扭曲,将手中权力当作敛财工具,最终违法犯罪的过程。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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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你作为平潭本地干部,生于斯,长于斯,本应成于斯、立于斯,造福桑梓、回馈社会,而你却在权力和金钱面前迷失,政绩观严重扭曲,将履职平台异化为敛财平台,最终身陷泥潭……”庭审最后,审判长施建雄开展了法庭教育,告诫大家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用好手中权力,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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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庭审很庄严,旁听发生在平潭本地的这起职务犯罪案件是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我深受触动,如果不从根子上树牢为民初心,没有正确政绩观作指引,就可能迷失,违纪贪腐代价很大、教训深刻。”在场旁听的一名国企干部表示。
此次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是平潭法院用好案例资源,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平潭法院将继续开展旁听庭审教育警示活动,充分发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用好庭审一线现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廉政从政、实干为民,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干事创业环境。
供稿:林海泽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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