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导师首先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国家专项的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本来就是高校!同时,作为项目负责人,柴某某的导师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负有直接责任!
不过,在实际处理中,导师往往只受到较轻的处罚,甚至有些导师能够全身而退。 "学生犯错、导师无责" 的现象也不是一两天了!
但科研经费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 "血液",是支撑大学科研活动的物质基础,随着国力上涨,我们不断为高校科研经费松绑。
但近年来,由于高校体系的内循环和节奏慢特征,在商业模式、学校科研分成、财务审查、风控流程以及“权力资本化”问题的影响下,据不完全统计,2020 年至 2025 年期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科研经费诈骗案件 127 起,涉案总金额超过 12 亿元。
![]()
而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大同小异,都利用了当前科研经费管理体系中普遍存在的制度性漏洞,而这套制度表面上似乎很完善,但其细节的更新节奏,又整体远低于当下社会发展的变化。
以我个人和高校合作的经验看,目前国内大多数高校的科研经费报销,基本遵循以下基本流程:
票据收集与整理——线上系统填报——逐级审批——财务审核——打款的流程!同时,在这其中国家规定了4类敏感类目,分别是: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劳务费(服务费),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套利和挪用,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定性。
而本案的柴某某于 2019 年至 2024 年期间,在福建医科大学某临床医学院攻读外科学硕博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的过程中,作为导师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柴某某被授权协助办理团队所有科研经费的报销业务,而这一身份便利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他先与陈某禹、魏某峰等人控制的福州智裕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康恒实验器材经营部等多家空壳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约定以票面金额 10% 的比例支付 "开票手续费",实际上对应的就是服务费支出环节。
![]()
接着,在没有开展任何真实科研实验、未实际采购任何试剂和耗材的情况下,要求上述公司虚开大量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均为科研常用的试剂、耗材、仪器配件。对应的是加工费。
然后,其自己亲自上场,冒签医院多名医生及科研人员的姓名,伪造报销审批单、货物验收单、入库单等全套报销所需材料,拼凑出看似完整合规的交易凭证,注意这套全是假的。
其次,绕开高校审计时10万以上会签的门槛,在导师权限内,将 1426 万元的巨额资金拆分为数百笔小额支出进行报销,基本上每笔金额均控制在学校重点筛查的阈值以下,并利用审计抽样的盲区规避监管(估计已经掌握了规律)。
最后,医院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打入开票公司账户后,公司扣除约定的 "手续费",再将剩余资金通过多个私人账户层层转账,最终转入柴某某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所以,这是典型的一次套用国家经费手段,这类手段在商业环节中,常见于做假账!
而科研经费是国家科技创新的宝贵资源,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但要解决,必须要打破"唯经费论" 的评价体系,再拉齐预算管理与科研规律的脱节问题,最后通过第三方会计机构统一解决科研人员财务能力不足难点,并加强内部监督和信息公开机制。
说到底,高校的任务不是赚钱,而是科研!现在都是把一个团队的价值定义为"争取了多少经费" 本身就有问题,而学校和导师团队之间的利润分成问题,也影响了后续的审查!
必须把重点转移到 "取得了什么成果"、"解决了什么问题" 上来,同时推行更加灵活、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扩大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对于基础研究项目和杰出科学家项目,可以探索实行 "包干制",不再编制详细的预算,只对经费使用的总体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 "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审计" 的全流程监管体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