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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抽检通报,由芊荷(安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亳州市芊荷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叶金银花茯苓饮(代用茶),因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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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均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抽检数据,详情如下:
- 产品名称:荷叶金银花茯苓饮(代用茶)
- 规格型号:80 克(8 克 / 袋 ×10 袋)/ 盒
- 生产日期 / 批号:2025/6/10
- 保质期:18 个月
- 标称生产企业:芊荷(安徽)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标称生产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大道与仙翁路交叉口亳芜大道 1069 号
- 被抽样单位:亳州市芊荷药业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大道 1069 号
- 不合格项目及检测结果:二氧化硫残留量。经检验,该批次产品实测值为 0.489g/kg,而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代用茶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类食品添加剂,即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为 0。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但在代用茶类产品中,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明确禁止使用二氧化硫类食品添加剂。
该批次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说明生产过程中可能违规使用了含硫类物质进行漂白或防腐。长期摄入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造成刺激,还可能影响钙的吸收,对健康存在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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