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史诗级的补税
#头条#
技术提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能集团。
上述划转发生在2021年度。当时是浙能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天然气集团将其持有的管网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浙能集团也就是母公司,这是一场典型的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的无偿划转,但是相关主体也是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
因为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具体原因没有披露,读者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脑补。该重组事项在2024年度改为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补税,涉及税款约6.47亿元、税收滞纳金约4.3亿元。相关金额超十亿元,又一个史诗级的补税。
读后感:继续感觉到诧异,也暗自感觉到庆幸。无论是什么问题,终归都会有暴雷的时候。税法的确定性到底是提高了,还是其他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税法真的是中性的吗?
转自:中国财税浪子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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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查阅该公告第23页或者直接参考以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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