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高瑞瑞)5月15日,最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即将正式施行,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注意到,此次《条例》修订,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省标中药饮片可跨省销售,并同步叫停委托生产模式。这意味着长期困扰中药饮片行业的跨省流通分歧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药品领域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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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标饮片能否跨省流通,多年来一直处于监管争议之中。2024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首次明确省标饮片可按规定跨省销售,政策取向趋于清晰,但该文件尚未上升至法律法规层级。
此次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则将这一政策固化为行政法规,统一了监管标准。“这一规定从行政法规层面解决了此前因监管分歧导致的流通障碍,省标饮片跨省流通的合法性得到了明确。”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教授陆洋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条例》施行的核心意义在于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促进省标饮片跨省流通,让市场能够获得质优价廉的饮片,推动公平竞争与高品质产品的发展,同时更好地发挥各地的资源优势。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系主任廖藏宜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分析道,过去省标饮片跨省流通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可能存在地区间的监管落地差异,比如部分地区监管部门在执行新规时,可能存在细则制定滞后、对“跨省销售”的具体流程、备案要求等解读不一致的情况;二是存在配套衔接不足问题,各省的省标饮片跨省流通涉及生产、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目前在检验标准互认、物流仓储规范、销售备案流程等方面,可能存在配套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增加企业运营成本;第三,面临企业合规难度,企业需要重新梳理跨省销售的合规流程,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合规成本较高,转型难度大。
对于此前政策不统一的原因,陆洋解释,本质上源于各省资源禀赋不同。例如,北京、上海等输入型省份政策相对开放,乐于接受外地优质饮片;而四川等中药资源大省,则因自产自销优势和地方监管对本地企业更熟悉等原因,形成了一定的地域性特点。政策打通后,将有利于那些具备资源优势、品质控制能力强、产品标准高的企业在全国大规模推广,推动地方企业差异化发展。“市场竞争会加剧,但品质会随之提升,价格将保持稳定。”陆洋说。
新规即将落地,各方如何应对?廖藏宜建议,企业应加强合规管理,及时研读新规及各地配套细则,建立完善的跨省销售合规体系,包括省标饮片的备案管理、质量追溯体系对接等;同时主动对标国家相关标准,优化炮制工艺与质量控制,提升产品稳定性与跨省竞争力。监管部门则需尽快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备案流程、检验标准互认规则、销售备案要求等,统一监管尺度。此外,应在各省炮制规范基础上,推动制定全国统一的中药饮片炮制指导原则,逐步缩小各地标准差异,为省标饮片跨省流通提供更加统一的标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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