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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5月10日(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1063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970.3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761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24218.1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71.6%,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8.9%,实施主体公示项目558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3675.6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52.5%,按规模计划实施率41.0%。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77个;
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通知内容: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规划纲要》全文约11万字,共21章,提出未来五年广东发展的八个主要目标,包括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等。
《规划纲要》突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牵引,将其放在重点任务首位,提出要久久为功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广东将携手港澳健全协商合作机制,共同建设创新策源、产业高地、开放枢纽、幸福家园,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辐射全省全域、引领国内国际的强劲引擎。
《规划纲要》设置了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城乡区域、绿色低碳和安全保障六大类22个指标。
在经济发展方面,《规划纲要》定下了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0%左右的目标。此外,“十五五”时期,广东的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将增长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将与GDP增长同步,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将从2025年的75%提升到80%,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将累计提高6.5个百分点。
《规划纲要》中还设置了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海洋生产总值等3个特色指标,提出到2030年,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0%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将从2025年的2.27缩小为2.05,海洋生产总值将达到2.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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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s://www.gd.gov.cn/zwgk/wjk/qbwj/yf/content/post_4890249.html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内容:4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1)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2)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以满足其在深住房需求。
2、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0万元;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30万元;(2)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60%;初婚初育居民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分别上浮50%、70%,同时符合两种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上浮50%或7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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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759895.html
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内容:4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保障各类企业的产业空间需求。此次修订,我市将建立由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和通用产业用房用地供应组成的产业用地供给体系,形成全覆盖、多层次、高质量的房地并举、租售并举的产业空间供给保障体系,可实现产业用房+产业用地逐级适配的多渠道产业空间供给。在用地保障上,市、区两级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可满足对我市经济和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头部企业等用地需求,一般产业项目用地可满足其他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其他企业用地需求。在用房保障上,可租可售的通用产业用房可满足初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腰部”企业的产业用房租赁和购置需求。
2、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的流转盘活路径。此次修订,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响应企业产业空间要素流转需求,避免因企业无力建设运营造成已供应产业用地低效利用,优化产业用地盘活路径,允许各类产业空间资源有条件的流转:一般产业项目用地可选择整体转让或者不得转让,按照不得转让供应并在土地供应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可补缴地价变更产权限制条件后进行整体转让。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原则上不得转让,因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运营的,按照市、区重点产业项目类型,经市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批准后,可维持原合同约定的产权限制条件不变转让。通用产业用房根据“总成本+微利”的原则,按照土地供应合同和监管协议约定的租售比例,可分割销售或出租给区产业部门确定的企业。通用产业用房出租部分确有转让需求,以及已购买通用产业用房的企业因员工住宿等实际需求情形,确需购买同项目内配套用房的,由区产业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并按规定补缴地价变更产权限制条件,产业用房出租部分以及配套用房部分的建筑面积可转为分割销售。产业用地经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同意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可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全资项目公司。此外,还明确了联合拿地项目部分成员退出后由区政府、联合体其他成员、其他市场主体梯度承接的多元化路径,保障联合拿地项目如期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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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zcfg/content/post_12755955.html
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完善国有土地供应管理若干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通知内容:4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完善国有土地供应管理若干意见有效期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经研究,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规〔2018〕1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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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zcfg/content/post_12756262.html
5、《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5月6日,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重点内容如下:
1、根据扶持范围的变化,将《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修订为:本办法所称龙岗区住房和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管理使用,为支持龙岗区人才住房安居保障,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资金。人才住房安居保障,包括高层次人才、重点领域青年人才等住房安居支持事项。
2、根据专项资金支持领域变化,将《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修订为: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排,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国家、省、市扶持项目带来的预算总额变动除外),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区住房建设局人才住房安居保障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规定的项目。
3、根据专项资金扶持对象的变化。一是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修订为: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以下范围:(一)高层次人才住房安居保障。(二)重点领域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及安家补贴。(三)其他符合区住房建设局人才住房安居保障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规定的项目。二是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修订为: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一)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二)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青年人才。(三)其他符合区住房建设局人才住房安居保障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规定的人才。
4、根据专项资金有关实施细则,将《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八条修订为:区住房建设局应根据实施细则、申报指南(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内容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予以受理。其中:符合申报条件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个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对申报材料存疑的,向有关单位(个人)核实,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核实;涉及公示要求的,按照配套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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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s://www.lg.gov.cn/hdjlpt/yjzj/answer/50154
6、《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建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4月29日,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建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如下:
1、“发展成效与形势”。系统总结了“十四五”时期在住房筹集任务超额完成、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构建、居民住房保障力度加强、城区居住环境品质提升等方面的发展成效,以及加速城市高质量发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打造产城融合标杆等发展形势。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目的、规划原则及规划效力。强调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协调、产城融合、绿色宜居的原则,以服务“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发展目标,构建与产业、人口、空间协同的高质量住房体系。
3、“发展目标”。结合新时期加速城市高质量发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打造产城融合标杆等发展要求,明确了住房发展的基础与方向。提出“十五五”时期住房建设总体目标,推动实现住房供需动态平衡、结构持续优化、品质显著提升。
4、“重点任务”。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和供应分配力度、促进租赁市场良性发展、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建立“好房子”全周期品质提升机制。
5、“空间指引”。包括城区方面,构建“两带、一环、四区、多片”住房空间格局;片区方面,实施“优居、安居、乐居、悦居”差异化策略;用地供给方面,多渠道加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
6、“保障措施”。从强化规划传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跟踪落实三个方面,提出了确保规划实施的机制与路径。附图包括坪山区居住空间布局指引规划图、坪山区居住片区分布图,为规划落地提供空间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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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链接:
https://www.szpsq.gov.cn/hdjlpt/yjzj/answer/50099
看点
02
项目资讯
2026年第18-19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1项,意愿公示1项,计划(草案)公示3项,计划延期公告2项,规划(草案)公示2项,土地整备类公示7项,旧屋村公示1项,法定图则调整12项,城中村试点项目1项,集体资产交易2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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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村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0277.5m²
规划容积率:8.9
拟贡献率:31.8%
拟更新方向:R2+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蛇口后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项目现关联房企是世纪金源。2024年4月,世纪金源与该项目正式启动签约。
世纪金源集团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综合性跨行业的国际企业集团。世纪金源集团致力打造幸福产业生态圈,以“平台+投资”为战略驱动,拥有地产开发、酒店文旅、商业运营、生活服务、大健康、智慧出行等支柱产业,并在儿童、教育、金融服务、AI科技、新能源等领域投资布局,形成“大消费、大文旅、大健康、新科技”四大主航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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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2
罗湖区桂园街道广场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意愿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约33000m²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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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3
龙华区龙华街道弓村清泉路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40947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30%
拟更新方向: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龙华弓村股份合作公司。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2022年6月发布的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弓村清泉路用地(原“第二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招商交易结果公告,该项目合作方为深圳市百佳鑫华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铖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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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4
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早鹊山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1940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43.4%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君胜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君胜集团关联公司。
君胜集团总部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成立于2010年,自成立以来,集团现经营的业务主要分为六大板块:城市更新、地产开发、产业运营、影视文化、科创教育以及金融投资等,经营范围遍布深圳、东莞、惠州、梅州以及大连等各大城市。集团在深圳城市更新方面,储备项目有蔡屋围广场北、南山虹海研发大厦、大浪上早商住等十余处项目,旗下公司旧改和规划的知名专家有5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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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5
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向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54731m²(含无偿移交用地2821㎡)
拟贡献率:不少于35%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圣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仟展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深圳市正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经进一步查询得知,深圳市仟展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金光华实业有限公司。
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五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辐射珠三角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历经多年的奋斗沉淀,现已完成地产开发、城市更新、商业运营、产业运营、物业管理五大版块多元化战略布局,向大型综合性集团稳健发展。业务涵盖住宅开发、城市更新、商业投资及运营、产业园区开发及运营、物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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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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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坪山区坪山街道学湖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66828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40%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项目意向合作方为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上市公司大族激光的控股母公司。员工18000多人,下属企业60多家。主营业务涉及高新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健康医疗、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酒店运营、物业管理等诸多领域,是多元化综合性商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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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7
坪山区坪山街道金牛西路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原坪山万象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170511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15%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华润(深圳)有限公司原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于2005年底并入华润置地上市公司,主营以万象城大型购物中心为主力品牌和主导产品的综合性商业地产的开发、经营及管理,横跨地产、商业、酒店等领域。作为综合实力领先的城市投资开发运营商,华润置地成功打造深圳大冲华润城等城市更新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城市更新经验,探索出了一套适应深圳特色、符合城市发展脉络的城市更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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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8
宝安区福海街道成霖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27597.2m²
规划容积率:5.8
拟贡献率:33.1%
拟更新方向:M1
申报主体:深圳成霖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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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划分图
9
光明区公明街道环球实业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54076.6m²
规划容积率:3.4
拟贡献率:32.6%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天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宏发集团是深圳本土知名房地产商,早期都以宝安为大本营,逐渐扩张至全市各个区域,并有多个厂区改造项目,项目储备比较丰富,在光明区开发的项目有宏发嘉域、宏发上域、宏发雍景城、宏发美域、宏发天汇城、宏发万悦山(光明万丈坡城市更新单元)等,同时还有多个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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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划分图
2、土地整备类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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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岗区宝龙街道沙背坜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权利人核实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481600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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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实施范围示意图
2
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调整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506380m²
留用地面积:100872.2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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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实施范围示意图
3
坪山区马峦街道中集集团坪山生产基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草案)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822829.22m²
留用地面积:227342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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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实施范围示意图
4
光明区公明街道南庄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草案)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114814.58m²
留用地面积:19382.2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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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实施范围示意图
5
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草案)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659100m²
留用地面积:273864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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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实施范围示意图
6
光明区玉塘街道通兴路(田寮段)及连片周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草案)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1055100m²
留用地面积:398877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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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实施范围示意图
7
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连片产业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地批复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332825.9m²
留用地面积:73935.2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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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地范围示意图
3、旧屋村范围公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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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坪山区马峦街道燕子湖会展中心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拆除重建面积:395077m²
旧屋村面积:12961.72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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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屋村范围示意图
4、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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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04-02、04-03-01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居住用地供应,拟对[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04-02、04-03-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公示。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地块调整:将04-02、04-03-01地块重新划分为04-02-01地块、04-02-02地块,规划功能由普通工业用地(M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道路调整:将涉及周边道路选址、方案范围及原水管蓝线范围内普通工业用地落实为道路;新增四条支路,红线宽度为1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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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7-02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办规〔2024〕2号),拟对[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7-02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进行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涉及已批的[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7-02地块,主要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M1)。
(二)将17-02地块划分为17-02-01及17-02-02地块,用地性质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均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其中17-02-0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4.0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调整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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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1-3-6-3、X1-3-6-4、X1-3-6-5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为统筹片区公园绿地与文体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提升整体景观风貌与公共服务品质,拟对[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1-3-6-3、X1-3-6-4、X1-3-6-5地块及《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04-05、04-16地块进行实施深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进行公示。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1-3-6-3地块、X1-3-6-4地块和X1-3-6-5地块合并为X1-3-6-3地块,并将04-05地块规划配套设施应急避难场所调整至X1-3-6-3地块。将《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04-05地块和04-16地块合并为04-05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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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中心城中心区]法定图则06-08、06-15、06-17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拟对[龙岗中心城中心区]法定图则06-08、06-15、06-17地块进行实施深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法定图则情况
[龙岗中心城中心区]法定图则06-08地块,用地面积8499㎡,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06-15地块,用地面积22333㎡,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06-17地块,用地面积25811㎡,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G11),备注:规划。
(二)实施深化情况
拟对[龙岗中心城中心区]法定图则06-08、06-15、06-17地块进行动态维护实施深化,深化后,上述三个地块合并为06-08地块,用地面积为56656.64㎡,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供应设施用地(G1+U1),配套设施:数据中心,备注:现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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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10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办规〔2024〕2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依申请对[大浪石凹片区]法定图则02-10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进行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地块边界优化。将02-10地块划分为02-10-01、02-10-02地块,用地功能保持不变。
(二)确定容积率。02-10-02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35992㎡,容积率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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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华旧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5-2-1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办规〔2024〕2号),拟对[龙华旧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5-2-1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进行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用地边界调整。5-2-1地块实施深化后用地面积由6797㎡调整为6795㎡。
(二)指标调整。5-2-1地块容积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调整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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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龙华街道、民治街道[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32-09、32-12、05-24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为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拟对[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32-09、32-12地块、[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24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进行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对[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32-09、32-12地块、[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24地块进行实施深化,具体包括:将[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32-12地块规划的养老院调整至[民治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5-24地块,32-12地块作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并适当优化用地边界及周边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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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11-19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根据《深圳市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调整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24〕2号)规定,依申请对[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11-19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进行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11-19地块拆分为11-19-01、11-19-02两个地块,用地性质均由“一类工业用地(M1)”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M1)”,其中11-19-01地块用地面积为5841㎡,容积率由“—”调整为“3.8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由“—”调整为“结合主管部门意见,该地块可与轨道站点出入口合建”;11-19-02地块用地面积为37150㎡,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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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5-20、06-05等11个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为优化居住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布局,拟对[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5-20、06-05等11个地块及澜清一路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进行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规划用地调整:将已批准的[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5-20、06-05等11个地块重新划分为10个地块,并重新进行编号,主要功能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发展备用地、供应设施用地、农林和其它用地、公园绿地等。
(二)道路调整:调整澜清一路与环观南路交叉口形式,调整后道路等级保持不变,道路红线宽度为3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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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北(企坪)地区]法定图则07-01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为保障龙华区产业空间发展,拟对[[观澜北(企坪)地区]法定图则07-01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进行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对[观澜北(企坪)地区]法定图则07-01地块进行实施深化,具体包括:将07-01地块重新划分并编号为07-01-01、07-01-02两个地块,用地性质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为普通工业用地(M1),07-01-02地块容积率确定为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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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为优化用地布局,推动重点产业项目落地,拟对[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进行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规划用地调整:将已批准的[民乐地区]法定图则02-20地块划分为三个地块并重新编号,调整后用地功能包括仓储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二)道路调整:在02-20地块内新增规划道路2条。其中规划三路(暂定名)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东西向连接智创三路与华南路,红线宽度16米;智创三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5米;其余规划道路按建议性道路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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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09-17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为加快推动招拍挂产业用地出让工作,拟对[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09-17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进行公开。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法定图则情况
涉及已批的[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09-17地块,主要功能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3.0,备注“-”;地块内规划一条南北向建议性道路,红线宽度7米。
(二)实施深化情况
在满足片区市政交通承载力的提前下,取消[公明薯田埔地区]法定图则09-17地块内规划的建议性道路,增加配套设施: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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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中村改造试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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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东门街道螺岭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草案)公示
拟实施范围面积:120000m²
规划容积:376905m²
更新方向:R2、C1
合作单位:深圳市天健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9%和5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国资控股上市公司、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核心骨干企业。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于1983年由基建工程兵31支队302团改编成立,是特区建工集团核心骨干企业,是深圳市属规模较大、集投资、施工、运营、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建筑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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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划分示意图
6、集体资产交易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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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直升机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65775.708㎡留用土地指标合作开发招商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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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上早鹊山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涉及深圳市大浪鹊山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合作开发招商合作方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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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原光明农场职工二期发展用地TZ01-1、TZ01-2、TZ01-3、TZ01-4地块项目合作开发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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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
03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有8宗土地成交信息。
宗地号:A808-0035
竞得人:深圳市天智置地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龙华区民治街道华南路西侧,民康路南侧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土地面积:13077.67㎡
建筑面积:44460㎡
起始价:98300万元
成交价:13780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3099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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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A722-0135
竞得人:深圳市联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石岩街道
土地用途: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土地面积:43613㎡
建筑面积:47700㎡
起始价:1150万元
成交价:1560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3270.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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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A642-0537
竞得人:深圳市锦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光明区公明街道志康路与屋山一路交汇处东南侧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10114.68㎡
建筑面积:40459㎡
起始价:990万元
成交价:99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244.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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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A614-0540
竞得人: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凤凰街道科裕路与同观路交汇处西北侧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16099.98㎡
建筑面积:67619㎡
起始价:3020万元
成交价:302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446.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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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A628-0047
竞得人:深圳市科发济世生物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光明区马田街道兴田路和新科路交汇处东北侧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9998.64㎡
建筑面积:25000㎡
起始价:1170万元
成交价:117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4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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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G02204-0043
竞得人:深圳市金岷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宝龙街道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34970.97㎡
建筑面积:122500㎡
起始价:4180万元
成交价:418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34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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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E2026-0005
竞得人:深圳美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片区)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79438㎡
建筑面积:142980㎡
起始价:3330万元
成交价:333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23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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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G01046-0106
竞得人:深圳市润圳房地产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龙岗区龙城街道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169734.85㎡
建筑面积:476800㎡
起始价:704500万元
成交价:70450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14775.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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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有5宗土地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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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盘入市
本周有4处新盘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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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本周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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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统计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5月10日。
2026年4月份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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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产业运营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政策智库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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