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师。
近日,榴莲仅退款买家被行拘事件引发热议:山东德州买家袁某某网购河南濮阳商家190元冷冻榴莲后,虚构“商品发霉”申请仅退款,商家驱车1600公里、花费5000元取证,最终袁某某因诈骗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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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三点清。
第一、“仅退款不退货”虚构事实就是诈骗行为!
袁某某捏造商品霉变事实,骗取平台全额退款,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诈骗情形,被行拘合法合理。若涉案金额超3000元,还可能构成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商家维权成本不应由守法者买单
商家为自证清白,花费远超商品价的成本维权,这种无奈背后,是恶意“仅退款”对小微商家的冲击。法律既要保护消费者,更要打击“薅羊毛式”欺诈,让违法者为其行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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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平台、买家、商家的边界在哪?
消费者遇真实质量问题,依法维权受保护;但虚构事实骗退款,就是违法。平台需完善审核机制,避免“仅退款”被滥用;商家要留存发货、沟通证据,遭遇欺诈及时报警。
最后,兆成想对所有消费者说:维权是权利,欺诈是犯罪;别把平台信任当骗钱工具,更别让“仅退款”变“白嫖”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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