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在演唱会上给女友一场惊喜求婚,不料遭遇票务诈骗,钱付了、票没了,求婚计划也被迫搁置。”近日,临沂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经查,张某虚构票务代理身份,谎称有“内部票”“预留票”,骗取包括该求婚男子在内的全国15名歌迷共计6万余元。
近年来,某歌手演唱会门票几乎每场都出现“秒空”现象,不少粉丝为求一票,将目光转向网络上的“票务代理”。
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粉丝求票心切的心理,虚构票务代理身份,在社交平台、粉丝群发布所谓“内部票”“预留票”信息,谎称可加价代购演唱会门票,骗取被害人信任。
2023年,被害人小林计划在某歌手天津演唱会上,向相恋多年的女友求婚。为了这场重要仪式,他通过张某加价购买两张门票,支付三千余元。可临近演唱会,张某却以“票源紧张”“系统卡单”等理由反复推诿。直至演唱会开场,小林仍未拿到门票。
事后多名被害人要求退款,张某拒不退赔,又以“上线跑路”“正在起诉”等话术继续拖延,并在逃避近两年后彻底失联。
案件移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扩线查找被害人、全面固定证据、同步开展追赃挽损。
经查,除小林外,另有14名来自全国多省市的被害人遭遇相同骗局,有人为表白、有人为圆梦,均被张某以代购门票为名骗取钱款,涉案金额共计6万余元。
经查,张某无任何正规票务资质,所谓“内部渠道”完全虚构,其所获钱款均被用于个人挥霍。
“本案被害人遍布全国,不少人因被骗错失人生重要时刻,情绪迫切,追赃挽损是办案重中之重。”承办检察官张静介绍,检察机关多次提审张某,释法说理、阐明认罪认罚与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影响,敦促其主动退赔;另一方面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涉案财物,积极联系张某家属,动员代为全额退赔。最终,张某及其家属将6万余元赃款全额退缴。
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
2026年3月31日,山东临沂高新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张某当庭认罪认罚,表示不再上诉。
检察官提醒,当前演唱会、体育赛事等热门活动门票诈骗多发,不法分子常以“内部票”“代拍”“加价代购”等为幌子,利用群众急切心理实施诈骗。广大群众购票请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不轻信网络“私人代理”,不随意预付定金、全款,遇到“先款后票”“超高价代购”务必提高警惕。一旦被骗,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
转自:新华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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