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唐代因安史之乱引发的至德年间全国性地名更改,是中国古代史上规模空前的“恶讳”(又称“憎讳”)事件——不同于常规的帝王庙讳回避,此次更名以彻底清除叛臣安禄山的名字影响为主要目的,波及全国数十个郡县,在古代避讳史上独树一帜。
既往研究对此次更名的关注,多集中于制度层面的整体梳理。陈垣《史讳举例》系统界定了唐代针对安禄山的“恶意避讳”性质,《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等著作对相关郡县沿革做了基础考订。但现有研究多聚焦北方郡县,对岭南边远地区的个案缺乏深度剖析,未能充分揭示中央政令与地方地域文化的互动过程。治所位于今云浮市郁南县连滩镇的安遂县于至德年间(756-758)改名晋康县,是岭南西江流域此次更名潮的典型案例:它既严格遵循中央的避讳政令,又在新名选择中深度嵌入了本地近二百多年的历史文脉,兼具政治服从性与地域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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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州、广熙郡、安遂县行政中心设在今郁南县连滩镇
一、安遂县的建置沿革与“晋康”名号的历史渊源
安遂县的建置,与东晋南朝以来岭南西江流域的政区开发相关;其与“晋康”之名的历史绑定,早在建置之初便已确立,为唐代的更名埋下了历史伏笔。
西江流域的苍梧郡,是汉代以来岭南沟通中原的通道。东晋永和七年(351),为强化对西江中游的管控,朝廷分苍梧郡置晋康郡,治元溪县(今德庆县悦城镇旧县村)。这是西江中游地区首个独立的统县政区,正式开启了“晋康”作为地域标识的历史。
安遂县的正式建置,始于南朝刘宋元嘉年间(424-453)。《宋书》卷38《州郡志四・广州刺史・晋康太守》载:“晋康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领县十四……安遂令,文帝立。”这一史料界定了安遂县的建置时间、行政等级与初始隶属——自建置之日起,安遂县便隶属于晋康郡,与“晋康”名号形成了最初的行政绑定。南朝萧梁天监元年(502),朝廷于安遂县置建州广熙郡,安遂县成为建州州治与广熙郡治,其行政地位迎来首次提升。
隋代废郡置州,对岭南政区进行大规模裁并,安遂县的隶属关系随之多次调整。开皇十二年(592),朝廷废广熙郡,安遂县直接隶属建州;大业三年(607),隋炀帝撤销建州,安遂县改隶永熙郡(由泷州改郡,郡治泷水县)。
唐初重建岭南政区体系,安遂县的建置与隶属再度发生变化,同时“晋康”名号迎来复兴。武德四年(621),朝廷平定萧铣割据势力;武德五年(622),朝廷于安遂县置南建州,以安遂县为州治。贞观八年(634),南建州改名为药州;贞观十八年(644),朝廷撤销药州,安遂县自此改隶康州(州治在端溪县)。天宝元年(742),唐玄宗推行“州改郡”的全国性政区调整,康州复改为晋康郡,“晋康”之名时隔150年重新成为西江中游地区的统县政区名,安遂县仍为其辖县。这一调整,为十余年后安遂县的更名提供了直接的政区名称参照与历史文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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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晋康郡地图 边界数据来自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
二、安遂县更名时间的史料分歧与史实考定
关于安遂县改晋康县的时间,传世史料存在“至德元年”与“至德二年”两种记载,历来沿革研究多取其一,未做系统辨析。实则两种记载均有其史实依据,二者的分歧本质上反映了安史之乱特殊时局下,中央政令的发布与地方执行的时间差。
(一)两种纪年记载的史料出处
现存史料中,两种纪年的记载边界清晰,出处各有渊源,可分为两大体系:
至德二年(757)说:见于官修正史地理志,是后世沿革研究的主流记载。《旧唐书・地理志》载:“晋康,隋安遂县。至德二年,改为晋康县。”《新唐书・地理志》亦载:“康州晋康郡,下。……县四:……晋康,下。本安遂,至德二载更名。”新旧两《唐书》作为唐代官修正史,其记载代表了唐代官方对更名完成时间的最终认定。
至德元年(756)说:见于唐代当代地志,对应原始政令的发布时间。唐宪宗时期宰相李吉甫所撰《元和郡县志》,是现存最早的唐代地理总志,其岭南道康州条记载:“晋康县,下。东至州(指康州,笔者注)七十一里。本汉端溪县地,宋于此置安遂县,贞观八年于县置药州,十八年废州以县属康州,至德元年改为晋康县。”《元和郡县志》成书距此次更名仅半个世纪,其记载直接源自唐代官方档案,反映了中央诏令的原始发布时间。
(二)分歧的成因与史实考定
两种记载的分歧,根源在于安史之乱的特殊时局,二者并无本质矛盾,只是分别记录了此次更名的两个关键时间节点。
天宝十四年(755)十一月,安禄山于范阳起兵叛乱;天宝十五年(756)六月,潼关失守,唐玄宗出逃蜀地,长安沦陷;同年七月,唐肃宗于灵武即位,改元至德,是为至德元年(756)。肃宗即位之初,便以清除安禄山政治影响、重塑王朝正统为重点要务,紧急发布了更改带“安”字地名的全国性诏令。《元和郡县志》所载的“至德元年”,正是这一中央诏令的发布时间。
但需注意的是,至德元年的唐王朝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时刻,叛军控制了关中、河南、河北大部分区域,中原通往岭南的驿路严重受阻,中央政令向岭南边远地区的传达存在不可避免的时间差。康州地处岭南西江中游,距离长安数千里,政令传达、地方商议与执行落地的全流程,必然跨越至德元年年末,最终于至德二年完成更名手续与官方备案。新旧两《唐书》所载的“至德二年”,对应的正是地方正式执行并完成法定更名程序的时间。
综上可得出定论:安遂县改名晋康县的中央诏令发布于至德元年(756),地方正式执行并完成法定更名程序于至德二年(757)。两种史料记载分别对应了政令的发布与执行环节,不存在史实冲突,这一结论也与同期全国其他郡县的更名节奏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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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地图集》上的康州安遂县
三、更名的双重动因:中央政治强制与地方文化选择
安遂县改晋康县,并非孤立的地名变更,而是唐代特殊政治语境下,中央避讳制度与地方地域认同双向互动的结果。其动因可分为表层的政治硬性要求与深层的地域文化选择两个层面。
(一)表层动因:安史之乱与“恶讳”制度下的全国更名潮
此次更名的直接原因,是唐肃宗针对安禄山推行的“恶讳”制度,这是中国古代避讳制度中极为特殊的类型。与常规的庙讳避讳不同,此次“恶讳”更名具有极强的政治针对性与全国强制性,是地方政府必须无条件执行的中央政令。
其一,它是唐肃宗应对叛乱、凝聚人心的政治举措。安禄山叛乱后,于洛阳称帝,国号大燕,甚至攻入长安,严重动摇了唐王朝的统治正统性。肃宗即位后,亟需通过一系列举措清除安禄山的政治影响,宣示李唐王朝的正统地位,而更改带“安”字的地名,是覆盖范围最广、传播效应最强的政治宣示方式。通过全国性的地名更改,彻底清除“安”字在官方政区体系中的存在,既是对叛臣安禄山的彻底否定,也向全国传递了唐朝平叛的坚定决心。
其二,它具有全国统一性与强制执行性。据史料统计,此次更名涉及全国数十个郡县,覆盖了从京畿到岭南的所有郡县,无一例外。同期可参照的案例比比皆是:如安定郡改保定郡、安康郡改汉阴郡、宝安县改东莞县,均与安遂县更名同期、同性质,均为去除郡县名中的“安”字。安遂县的“安”字,恰好处于此次避讳的范围,更改县名是地方政府无任何变通空间的法定政治义务。
(二)深层动因:地方基于历史文脉的主动文化选择
在必须更改县名的硬性前提下,地方政府并未随机拟定新名,而是最终选定“晋康”二字。这一选择是基于地域文脉、政区体系与政治寓意的综合考量,是地方在中央政令框架内的主动文化选择,实现了政治合规性与地域文化性的统一。
第一,接续近三百年的晋康郡历史文脉,强化本地地域认同。如前文所述,东晋永和七年(351)设立的晋康郡,是西江中游区域首个独立的统县政区,至隋代废郡,存续时间长达230多年;安遂县自建置之日起,便隶属于晋康郡。对于本地而言,“晋康”早已超越了单纯的政区名称,成为地域文化认同的符号。在天宝元年(742)康州已复改晋康郡的背景下,将安遂县改名为晋康县,本质上是对本地近三百年历史文脉的接续与传承,是本地地域集体记忆的体现。
第二,实现县名与郡名的层级呼应,契合唐代政区命名惯例。唐代政区命名中,素来有“以郡名名辖县”的通行惯例,如高要郡高要县、南海郡南海县、苍梧郡苍梧县,均为统县政区名与县级政区名同名。这一命名方式既强化了统县政区的地位,也让政区命名体系更为规整。天宝元年(742),安遂县的上级政区康州已改为晋康郡,将安遂县改名为晋康县,实现了郡县同名,契合唐代的政区命名惯例。
第三,“晋康”二字的寓意,契合平乱安邦的时代政治诉求。在避讳“安”字的前提下,新县名仍需延续原有“安遂”所承载的“安定顺遂”的治理愿景,而“晋康”二字恰好全面满足了这一需求:“晋”既承接了晋康郡的历史渊源,也暗含了唐王朝承续魏晋华夏正统、对抗胡族叛乱的政治意涵;“康”则取“康宁、安定、康乐”之意,完美替代了被避讳的“安”字,寄托了唐王朝平定叛乱、恢复疆土、民生安定的政治诉求。可以说,“晋康”之名,既规避了政治忌讳,又延续了原有地名的治理寓意,同时契合了时代的政治需求,是兼具历史深度与政治智慧的命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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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滩镇航拍图:曾是安遂县治、建州州治、广熙郡治和晋康县治
四、更名后的建置沿革与地名遗产
安遂县改晋康县后,其建置沿革进入了新的阶段,“晋康”这一地名并未随县级政区的裁撤而消失,而是以多种形式长期留存于本地地名体系中,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
晚唐时期,晋康县一直为康州(乾元元年(758),晋康郡复改康州)辖县,历经五代南汉政权,建置始终保持稳定。北宋开宝五年(972),宋太祖灭南汉后对岭南政区进行大规模裁并,废晋康县,其辖地并入端溪县,结束了其自南朝刘宋元嘉年间以来长达500多年的建置历史。
县级建置废止后,“晋康”之名以基层区划名的形式,长期留存于本地的地名体系中。宋代至明代前期,先后以晋康乡之名隶属于康州端溪县、德庆府端溪县、德庆路端溪县、肇庆府德庆州,并设有晋康巡检司。如今的南江也因此长期被称为“晋康水”。明代官方全国地理总志《大明一统志》载:“晋康水,在德庆州东南一十五里,一名南江,古晋康在此。”其中所载的“古晋康”,即指唐代的晋康县。
明万历五年(1577),朝廷将德庆州泷水县升为罗定直隶州,下辖东安、西宁县,调整西江中游地区行政区划。德庆州晋康乡被一分为三:西江北岸部分留在德庆州,仍称晋康乡,该名称直至上世纪五十年代仍在使用;西江以南、南江以东部分划入罗定州东安县,设有晋康都,为东安县十六都之一,建制沿用至清末;西江以南、南江以西部分划入罗定州西宁县,仍在连滩设晋康巡检司,直至清末才正式撤销。至此,“晋康”之名完成了从统县政区名、县级政区名到基层区划名的传承,成为西江中游地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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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南江文化中心”的连滩镇 又有多少人知道其曾是建州、广熙郡
结论
唐至德年间安遂县改晋康县,是安史之乱特殊政治语境下的产物,其本质是唐代中央避讳制度与地方地域认同的深度融合。
从史实层面来看,此次更名的中央诏令发布于至德元年(756),地方正式执行并完成法定更名程序于至德二年(757),传世史料中的两种记载,分别对应了政令的发布与执行时间,二者并无本质矛盾。
从动因层面来看,此次更名的直接原因,是唐肃宗政权针对安禄山推行的“恶讳”制度,是全国性“去安化”更名潮的组成部分,是地方必须执行的中央政令;而选定“晋康”作为新县名,则是地方政府的主动文化选择——它既接续了本地近三百年的晋康郡历史文脉,强化了地域认同,又契合了唐代政区命名的通行惯例,同时寄托了平乱安邦的时代政治诉求,实现了政治合规性与地域文化性的统一。
(本文撰写于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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