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省委书记王宁调研检察工作并在省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座谈会。
这次调研中,王宁特别提到了“检察为民”。他强调,要深化检察为民,持续推进“检护民生”,强化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办好民生领域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生”二字重千钧。近年来,云南检察机关在践行“检察为民”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些可感、可及的工作方法。有哪些招?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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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王宁在省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座谈会。周灿 摄
从“程序了结”到“实质化解”
行政诉讼中,存在案件因超过起诉期限被驳回的情况。有时程序上结了,但当事人的实际诉求没有解决。
2018年,一位父亲为患有唐氏综合征的儿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发现被他人冒领。2024年,陈甲将医院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被冒领的《出生医学证明》。但由于离医院签发相关证明已超过5年起诉期限,故而裁定不予立案。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介入后,通过调查确认《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存在错误,并向医院发出检察建议、组织开展听证会等,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最终促成《出生医学证明》换发,两个孩子得到妥善安置。至此,一场历时6年的行政争议迎来了实质性化解。
该案中,检察机关精准监督,撕开“时限壁垒”,打破了“程序空转”的障碍,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该案还获评“2024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联动”
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民生领域,涉及部门多、职责交叉,一家“单打独斗”往往力不从心。
2025年,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大常委会联合出台“人大代表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重点打造“2个衔接机制”“1个反馈机制”及“1个联动治理体系”,以此推动公益保护问题有效解决。
与此同时,瑞丽市人民检察院的实践也很具代表性。该院通过联合发起守护未成年“向日葵”计划试点创建活动,由检察官、民警担任班级“向日葵”辅导员,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把司法保护的作用向前推进。
昆明市检察机关则依托“昆检慧视”勘检体系、“昆检慧图”大数据平台和“昆检慧检”快检工作站,将科技融入公益诉讼办案全链条,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更助力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溯源治理的跨越。
这样的举措,把“单打独斗”变成了“协同联动”,也把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更广阔的地方。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服务”
云南多民族杂居、山区广布,很多矛盾纠纷需要接地气的解法。
2025年9月,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双方对抗情绪激烈,赔偿款迟迟无法全部到位。对此,检察院推出“三个上门”方案:促推保险上门、做实检调对接上门、开展听证上门。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一起因巷道通行引发的亲属纠纷打了多年官司,还从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多次深入傈僳族村寨,倾听当事人诉求,依托“民事执行监督+刑事和解”机制,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在云南,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增进人民福祉,以检护民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19人;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2225人;
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1209人;
起诉拐卖、猥亵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339人;
帮助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追讨欠薪5786万元;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步步扎实的探索。这些措施正如笔锋,在彩云之南书写着这份“民生答卷”。
来源:云南发布
责任编辑:字亚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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