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期间,阳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前部署、多措并举,聚焦群众出行安全关键环节,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群众平安顺畅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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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部署,压实执法责任
分析研判假期执法重点,明确以客运安全、路域环境、非法营运等为重点整治领域,划定重点监管区域,科学调配执法力量,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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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严查安全隐患
加大对“两客一危”(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危货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在高铁站、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景区周边等重点路段,采取设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针对假期非法营运易发多发特点,开展高频次巡查,严厉打击“黑车”、不合规网约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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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协同,形成整治合力
加强与公安交管、文旅、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的协作,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综合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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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交通运输、文广体旅、渔政执法等部门在闸坡联合检查旅游包车、水上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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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交通运输、文广体旅、市场监管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阳西县沙扒镇重点旅游场所检查旅游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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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到阳西县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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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案例一
4月29日,执法人员在江城区中集国际城路段查获粤QD2**69小型轿车,车上有乘客1人,通过“滴滴出行”下单。现场驾驶员无法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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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4月30日,执法人员在广湛高铁阳江北站查获粤QDC**48小型轿车,该车通过“哈啰出行”接单3名乘客,现场驾驶员无法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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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5月5日,执法人员在G325线与沈海高速入口处,查获粤QD3**55小型轿车,经大数据分析发现该车近期高频往返阳江至广州达50余次。经调查,车上4名乘客通过电话或顺风车平台联系下单,其中1名乘客上车前司机叫乘客取消订单,线下议价,到达目的后收取车费。现场驾驶员不配合执法并逃离现场,该车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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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高强度、精准化的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假期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潜在安全隐患。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巩固假期执法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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