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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中心重要通知
此前,杭州出台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杭八条”,明确新增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费。目前,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公积金业务已开通线上办理渠道。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每年可对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按实际物业费支出提取1次,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
线上办理渠道目前已正式开通!
如何操作?
一起了解
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线上办理渠道已开通
您可通过以下渠道线上办理:
1.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PC端(推荐)
2.“浙里办”APP手机端(含浙里办支付宝、浙里办微信小程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点击“公积金”→选择“购买自住住房”→选择“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进行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可参考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操作指南。
线上渠道无法办理的,可至线下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庭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时,房屋应在家庭名下。家庭名下有多套房屋的,可自行确定其中一套办理提取,缴存职工的父母、子女不支持该住房的物业费提取。
2.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的实际物业费支出(含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车位管理费),每年限提取一次,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当年未办理提取的不再补办。
3.支付的物业费由缴存职工及配偶如实申报确定或提供物业费发票。未如实申报的,按规定记载其失信记录,限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4.二手房须确权后才可申请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5.如存在多个个人客户号的,目前暂不支持线上办理,须至线下网点提取。
@吉星高照:
好消息,我立马去交物业费试试。
@s+j:
我拿了,很快到账。
@Alex:
期待更多惠民利好政策。
杭州公积金中心
同济大学通报
5月6,同济大学再次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针对网络上对我校教师王某相关论文数据存疑的反映,学校成立调查组认真核查,并对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受质疑论文“Human HDAC6 senses valine abundancy to regulate DNA damage”,2025年1月在《自然》期刊正式发表。论文第一作者金某某,为我校高等研究院研究员;通讯作者王某,为我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通过查验实验数据、访谈相关人员等工作,确认该论文被质疑的14张图表所涉实验和数据由金某某完成和提供。其中,10张图表涉及γH2AX免疫荧光染色实验,在获取和处理数据时,未对免疫荧光染色样本的总细胞数和γH2AX阳性细胞数进行客观计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1张图表涉及一只小鼠体重末位数字为“0”,记录方式不规范;3张图表涉及免疫印迹和斑点免疫杂交图片显示重复,存在误用情况。
王某对实验数据和论文质量失察失管,未尽到通讯作者对论文数据真实性和可重复性等方面的应尽责任。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处理如下:
免去王某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职务,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两级,取消其在岗位聘用、工资晋级、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资格24个月。解除金某某与学校高等研究院聘用关系。
学校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持续深化求真务实、严谨治学的科研作风建设,加强师生科研诚信监督与检查,牢牢坚守科研诚信底线,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与育人环境。
@泽垚li:
严打学术不端,同济大学做的好。
@雏田:
学术造假不能容忍。
@luminous:
干得漂亮。
南方都市报
诸葛八卦村随影
19楼APP网友@U30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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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遛弯的木木:
好有意境的古村落。
@小QQ: 这周去看看!
@co:
这样的古村落也不多了。
19楼论坛
编辑:豆芽
审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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