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上出了个魔幻的事儿。两个大老爷们跳进河里,从桥洞里死命抠出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顺带帮她把被水冲掉的底裤提了上来。
按理说这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事吧?嘿,偏有一帮人跳出来说风凉话,非说这俩男的“心眼子脏”,触碰小女孩身体是不知避嫌,怀疑人家动机不纯。
![]()
说出这种话的人,真该被拉到事发现场的急流里泡一泡。
5月4号重庆秀山那个水况,哪有时间给你讲究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小孩卡在桥洞里,上头几个小丫头死命拽着,眼看胳膊都要脱臼了,水底下暗流涌动,随时能把人卷走。农家乐的厨师和老板冲过去,拉了两下根拽不动。白衣大哥看情况不对,直接扑进水里,连拉带抱才把孩子弄上岸。
![]()
上岸一看,孩子裤子和鞋早被水卷没影了,只剩条内裤挂在脚脖子上。小脸煞白,嗓子哭哑了,整个人抖得跟筛糠一样。
这时候你跟救人的师傅说“你等等,你别碰她,找个大婶来”?这不是脑子进水了吗?人在濒死边缘挣扎回来,浑身瘫软,救人的师傅顺手把内裤给她提到腰上,再抱回屋里换上干衣裳。
![]()
这叫侵犯隐私?这叫最原始的恻隐之心!要是他们真冷眼旁观,非得满世界找个女性来处理,这孩子指不定因为失温出什么大毛病。
那些坐在空调房里敲键盘的大仙,拿卫道士的尺子去量泥地里打滚的救人者,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度阴毒的恶意。
![]()
法律其实早就把这些扯皮的事儿给断明白了。《民法典》里有个“好人法”,说白了就一句话:你出于好心去救人,就算在紧急情况下没顾及到受助人的某些体面,你不用担责。
为什么?因为法律懂得孰轻孰重。人命关天的时候,隐私权必须给生命权让路。退一万步讲,那两条内裤要是提不上来,光溜溜的孩子抱回山庄,那才叫真暴露隐私呢。
![]()
这两位大哥当时满脑子想的,就是怎么把一条命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他们手上沾的是泥沙,心里装的是善良。别让英雄流了血又流泪,如果下次再有人落水,旁观者第一反应是“我救她会不会被网暴”,那才是咱们整个社会的悲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