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汉嘉数智(300746)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启动。
2026年4月13日,汉嘉数智发布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依照《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5年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汉嘉数智公司2024年对“大关单元GS0507-R21-01地块八丈井东片安置房及GS0507-G1/S42-30地块绿地兼社会停车场设计一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等6个EPC联合体项目采用总额法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上述项目由你公司联合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并提供服务,联合体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和合同价款,你公司负责设计,未主导采购和施工服务,未承担采购和施工服务的主要责任,只收取设计费、管理费,无法自主决定整个项目报价。你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对上述项目中的采购和施工部分仅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4年多计收入29263.91万元、多计成本29263.91万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5年年4月24日到2026年4月14日之间买入汉嘉数智股票,并在2026年4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除了汉嘉数智投资者索赔案启动,2026年4月3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装建设(002822)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许峰律师提示,中装建设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5年4月19日,中装建设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装建设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装建设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照自营项目进行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2017年至2021年,中装建设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1,833.44万元、1,292.45万元、4,398.64万元、1,302.19万元、1,610.39万元,分别占中装建设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6%、5.26%、14.74%、3.91%、8.88%,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16日到2023年12月16日之间买入中装建设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1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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