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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处罚决定显示,该行在业务操作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开展总行禁止办理的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格、房地产贷款管控不审慎,以及在融资担保中心合作业务开展中存在不审慎行为。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青岛监管局对浙商银行青岛分行处以195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该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总经理张景丽、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李凌分别给予警告处罚;对时任公司金融一部公司客户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石海斌,以及公司金融一部公司客户经理柴洪波,则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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