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违背忠诚义务与他人建立不正当关系,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对原配来说不仅是情感上的巨大打击,更是财产权益的直接侵害。
从法律层面看,原配作为完全的受害者,其合法权益始终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无权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
而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自始无效,第三者需返还所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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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丈夫与中学同学维持9年婚外情,期间通过微信、银行卡等渠道赠与对方11.2万,原配起诉后法院判决全额返还;还有男子7年间向第三者转账147万,即使第三者辩称替对方抚养非婚生子或代付赌债,法院仍支持原配追讨。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第三者是“被小三”,即不知情对方已婚,也需返还赠与款项,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核算双方往来,合理抵扣。
比如某案例中,被欺骗的第三者最终退还1.6万。这些案例都表明,无论第三者是否知情,只要赠与行为基于不正当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
原配若遇到此类情况,应注意收集转账记录、对方不正当关系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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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若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仍与之重婚或以夫妻名义生活,原配还可按重婚罪起诉。
但单纯的婚外情关系,未涉及财产或重婚的,通常无法直接起诉第三者。司法实践中,法院始终强调夫妻间应互相忠实,共同维护婚姻家庭关系,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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