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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群众假期出行安全,4月30日至5月1日,滕州交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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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涛到一线实地督导检查“五一”假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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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动紧盯私家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聚焦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飙车炸街”、超速违停、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全路段、全时段从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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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累计投入警力350余人次,设置检查点15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05起。其中:酒驾醉驾39起、无证驾驶99起、飙车炸街29起、超速540起、违法停车1343起。
同时,交警曝光7起现场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示警:
案例1
4月30日20时37分,值勤二中队执勤民警在学院路与清河路路口东路段设卡检查时,刘某某驾驶鲁DLB**0的小型轿车行至此处,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检查发现刘某某存在饮酒驾驶嫌疑。经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163mg/100ml。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驾驶人刘某某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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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5月1日14时15分许,西岗中队民警日常巡逻至西岗镇北外环路段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形迹可疑,遂将该车拦停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原本核载5人的小型轿车,实载6人,超员1人,超员20%。随后,民警向驾驶员及乘车人员详细讲解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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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5月1日14时至22时,特勤中队执勤民辅警分别在通盛路与科圣路路口、善国路与通盛路路口、北辛路与善国路路口设卡检查,期间,一举查获涉嫌“飙车炸街”电摩14辆,其中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技术参数1辆;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5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8辆。目前涉案车辆均已依法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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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5月1日14时50分许,值勤三中队在平行路与学院路路口北路设卡检查,高某驾驶鲁DN***5牌小型汽车行至此处。经现场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高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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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5月1日21时22分许,沈某某饮酒后驾驶未悬挂车牌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行驶至滕州市荆河路与塔寺路路口东路段时,被值勤四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现场检测发现,沈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沈某某已被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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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5月1日21时28分许,值勤一中队执勤民警在荆河路鲁班饭店门口路段设卡检查,吕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行至此处,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检查发现其存在饮酒驾驶嫌疑。经现场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96mg/100ml。目前,吕某某已被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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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
5月1日21时52分许,王某某饮驾驶鲁DJ***9号小型轿车沿平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福康食品厂门口路段时,被张楼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现场检测发现,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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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无论你是两轮
三轮还是四轮…
喝酒后一律不能驾驶
抱有侥幸心理都是在欺骗自己
违法必将付出代价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做到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来源:滕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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