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领导干部退休后,就迅速在各类协会、学会、商会中任职,几乎没有任何过渡。
这些本应为行业服务、凝聚力量的社会组织,反而成了部分退休干部规避规定、延续权力、谋取私利的“避风港”。
按照规定,领导干部退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特殊情况需经过严格审批。这一制度的初衷,是切断权力的延续,防止利益输送。但一些人却通过变通方式规避监管,例如以“党组织书记”身份进入协会,绕过兼职审批,继续掌握话语权和影响力。他们以“加强协会党建”为名,实际延续原有权力,利用原职务积累的人脉和资源,在协会中发挥作用,使党建工作被异化为规避监管、获取私利的工具。
更值得注意的是,“退休即入职”已在多地形成风气。不少领导干部在退休前就提前安排,将协会视为退休后的“退路”。他们在职时利用职权为相关协会站台、争取资源,甚至量身定制扶持政策,以换取退休后的任职机会。退休后,他们便迅速上任,借助原有职务影响干预行业事务,将协会变成个人“余热变现”的渠道。这种做法本质上是公共权力的滥用和延伸,损害了社会公平。
这些违规任职的退休干部,往往不愿放弃权力带来的便利。他们利用原有职务影响力,在协会任职期间进行利益输送。
例如,通过老关系、老部下为协会会员企业提供便利,帮助企业规避监管、获取不当利益,自己则以咨询费、会务费、赞助费等名义领取高额报酬,甚至收受贿赂。有的在原管辖领域内协会任职,形成“权力闭环”,掌控行业资源,排斥竞争者,使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垄断。
像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遆倩鹤,同时担任协会高管和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通过内部操作将协会资源转为个人收益。
安徽省医保局原一级巡视员袁应应的案例也揭示了这一问题。他未到退休年龄便转岗至协会,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协会会长身份,参与药品价格调研、集中采购等活动,表面上是行业服务,实则是利用残留权力影响医保资源分配,为药企谋取不当利益,最终成为违纪违法典型。
类似现象在金融、能源、医疗等领域屡见不鲜,反映出部分退休干部底线失守、监管缺位、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
国家已出台一系列规范措施,中组部、民政部明确了退休干部兼职的红线,包括需审批、不得违规取酬、任职年龄和任期限制等。
2026年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首次将协会学会纳入重点反腐领域,释放出从严整治的信号。
但违规任职和权力变现依然存在,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地方监管流于形式,对退休干部协会任职的审批把关不严,对“党支部书记”等变相任职行为缺乏有效监管;制度执行存在折扣和变通,对违规取酬、利益输送查处不力,形成不良示范;同时,部分退休干部思想放松、初心淡化,将晚节抛在脑后,试图利用权力余温继续获利。
必须明确,协会不是退休干部规避监管的“避风港”,也不是权力变现的“后花园”。退休不等于权力的无限延期,更不是违纪违法的护身符。那些钻制度空子、刚退休就进入协会搞权力寻租的做法,以及将协会变成利益输送通道的行为,不仅破坏行业生态和市场公平,也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伤害群众感情,需要坚决打击和从严整治。
整治这一歪风,既要完善制度,也要强化监督。要严格落实退休干部兼职审批制度,细化监管措施,对“党组织书记”等变相任职、未满三年违规任职的行为加大排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对协会的监管,切断协会与原主管单位的利益关联,规范财务管理、人事任免和权力运行,堵塞权力变现的暗渠道;强化警示教育,公开典型案例,让退休干部清楚认识到“伸手必被捉”,守住晚节和底线。
真正的“老有所为”,是在退休后坚守初心、服务社会公益,而不是利用原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协会的真正价值在于服务行业、凝聚共识、推动发展,而非成为少数人权力寻租的工具。那些在协会中搞权力变现、触碰纪律红线的退休干部,最终只会身败名裂、受到法律和人民的唾弃。
风清气正的退休生活,才是领导干部应有的晚节;规范有序的协会发展,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只有坚决斩断“旋转门”背后的权力链条,从严整治违规任职和利益输送,才能还协会一片净土,还社会一份公平,让退休干部真正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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