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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房子,从来都不只是遮风避雨的砖瓦,更是刻着乡愁的根,藏着归途的念想,若是轻易舍弃,难免落得日后追悔。老家当地有这样一户人家,家中几个女儿早已远嫁成家,独子在外为官多年,家境殷实,老两口六十多岁时便搬去县城定居,老家的老屋就此空了下来,常年无人照料。
子女们见老屋闲置,便常劝父母:“房子空着也是空着,风吹雨淋的,时间久了准会漏雨坍塌,到时候一文不值,不如趁现在还完好,卖给旁人,还能换些钱。”老两口听着觉得颇有道理,想着老屋放着也是浪费,便动了卖房的心思。
消息一出,一户邻居正为儿子成家缺宅基地盖房的人家立刻找上门来,双方一拍即合,没费多少周折,便将老屋卖给了邻居。此后数年,相安无事,老两口在县城安享晚年,子女各自忙碌,日子看似平淡顺遂,谁也没再想起那座远在乡下的老屋。
可天有不测风云,八十四岁的老太太突然身染急病,几经医治还是撒手人寰。噩耗传来,散居各地的子女纷纷赶回县城奔丧,可刚进门,一个棘手的问题便摆在了众人面前:该在哪里操办丧事?
老两口生在农村、长在农村,骨子里刻着乡下办丧事的传统规矩:送终、报丧、守灵、出殡、安葬等每一个环节都讲究隆重周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可老家的老屋早已易主,再也不是能让老人魂归的地方;县城的房子本就狭小,亲戚、邻居、乡里乡亲赶来吊唁,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摆灵堂、办酒席了。子女们急得团团转,最后还是女儿和女婿硬着头皮,找到本单位的领导求情,领导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才破例允许在单位门口搭一个简易灵棚。就这样,一场本该热热闹闹送老人最后一程的丧事,只得在旁人的目光里,草草将就办完,连子女们想让老人走得风光些的心愿,都没能实现。
丧事刚了,下葬的地点又成了新的争执点。有人说,老人生是故乡人,死该故乡魂,理应埋回老家祖坟,守着祖辈,入土为安;县城的几个女儿却有异议:“葬在县城的公墓,我们逢年过节烧纸祭拜都方便,不用来回奔波。”远在千里之外的独子则提议,将母亲骨灰带走,葬在自己工作地的公墓,日后他能多照看。一家人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最后还是本家的执事长辈出面调和,才定下了最终的主意:葬在县城公墓。一来县城的女儿占多数,往来祭拜方便;二来独子回来祭拜时,交通也便捷;若是葬在老家,子女们都在外生活,回来一趟路途远、路况差,祭拜后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没有——老屋卖了,故乡便再无“家”了;若是葬在儿子的工作地,几个女儿千里迢迢去祭拜,实在太过折腾。
送殡的路上,乡里乡亲看着这场略显狼狈的丧事,纷纷议论起老两口当年卖房的决定。有人叹惜:“老家的房子,就是一个人的根啊,根没了,连归途都没了。”也有人直言:“说到底还是钱迷心窍,好好的老屋卖了,落得如今死后连个像样的地方都没有,不值得。”各种说法此起彼伏,听在子女耳中,只剩满心的酸涩与悔意。
他们这才明白,母亲这一辈子,念的从来都是老家的那片土,那座屋。可因为当年一时的决定,老屋易主,老人临走连家都回不去,没能葬在祖坟守着祖辈,魂归他乡;而他们这些做子女的,也因为没了老屋,再回故乡,只能站在村口遥望,再也没有一个能推门而入、喊一声“回家了”的地方,那片朝思暮想的故土,终究成了回不去的远方。
这便是轻易卖掉老家房子的后患,子女们悔不当初,却再也无法挽回。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大抵就是如此。老屋在,根就在,乡愁便有处安放;老屋去,根便断了,余生只剩无尽的遗憾与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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