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峰
继“无证拍黄瓜”引发热议后,“无证泡茶”又冲上舆论风口。
近日,成都多个茶楼经营者发文称,在为到店顾客提供金丝皇菊与其他普通花茶冲泡服务后,被举报人以“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由进行举报、索赔。目前,超过400家茶楼被举报。
泡茶还需要办证?这不仅让许多商家一头雾水,也颠覆了不少普通人的日常认知。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茶楼现场用热水泡茶属于自制饮品制售,属于餐饮服务范畴,确实应该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只是,大多数“无证泡茶”并非明知故犯,属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清单,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此次事件中,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已介入调查,并且回应了“首违不罚”适用范围,彰显了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理念,让不少经营主体感受到了政策暖意。
但正如很多茶楼所关切的,是不是遇上了职业打假人?根据商家提供的信息,这些举报集中出现、分工明确,举报人对法律法规、政策条款研究得极为透彻,精准拿捏商家不懂政策、怕麻烦的心理。当商家尝试集体协商解决时,则要求每家赔付至少1500元。这恐怕已经脱离正常消费维权、监督食品安全的初衷,有借“打假”之名恶意索赔之嫌。
过去一段时间,社会普遍把职业打假人当作“啄木鸟”,认为不管他们的动机如何,至少在客观上起到了监督作用。但如今,不少人以“打假”之名、行“假打”之实,俨然把打假做成了一门生意。特别是一些投诉举报,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精细化特点,专门针对标签不规范、广告宣传等问题小题大做,让生产经营者频繁陷入高额索赔困境。
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破坏营商环境、挤占行政资源,违背立法初衷和社会公序良俗,其危害不可小觑。针对这类乱象,监管部门早已释放明确信号: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强调,对以牟利为目的、反复恶意举报索赔的行为坚决不予支持;今年4月15日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对同一经营者、同一类商品或者服务、同一类问题短期内集中投诉的不予受理。这既是为正规经营的商家撑腰,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之举。
优化营商环境,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落实在每一个细节、每一次服务里。成都作为茶馆之都,3万多家茶楼承载着城市烟火气,更是无数普通人赖以生存的营生。但此事表明,很多商家普遍存在政策盲区,相关部门不妨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商家普法宣传,简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主动指导商家快速补办证件,提前规避合规风险,从源头减少此类矛盾。
市场监管需要力度,更需要温度;合法维权值得鼓励,但恶意打假必须遏制。别让钻法律空子的牟利者,伤了经营主体的信心,毁了城市的烟火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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