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一名女子因骨折请假遭公司拒绝,被以旷工为由辞退后,成功维权获赔22万余元。
据悉,当事人李某此前在无锡一家公司从事设计及工艺算纱工作。2024年6月,她意外摔倒,被诊断为左臂骨折,随后向公司提交病假条,申请居家办公养伤,该申请得到了公司批准。
由于当时天气炎热,李某的伤势恢复并不理想。2024年7月,李某勉强到岗上班,期间左臂肿胀、疼痛感明显加重,便前往医院复诊,医生明确建议她再休息一个月。
李某拿着医生开具的病休单,再次向公司申请一个月病假,却遭到公司拒绝。公司表示,李某已在家休息一个多月,认为其受伤部位不会因继续休息减轻症状,要求她必须到岗上班。
李某反复向公司说明,医生明确告知其仍需休息,但公司态度坚决,还告知她若未按时到岗,将按旷工处理。双方就此事协商无果,陷入僵局。
2024年8月6日,该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李某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遂将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2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李某依据医生诊断结果提出延长病假申请,而公司仅根据自身对李某病情的理解,忽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主观认为其无需继续休息,反复要求其回岗上班,后又以李某未返岗为由认定其旷工并辞退。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的行为既不具有合理性,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公司向李某支付赔偿金22万余元。
来源:综合都市现场、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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