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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
第一小学、第四中学片区
5套货运车辆限行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启用弥勒市智成路、张冲路、纵一路、弥勒公路分局南侧等道路货运车辆限行违法抓拍设备5套,进行全天24小时货运车辆限行违法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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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设备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5日(公告期限7个自然日),自2026年5月6日起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文明乘车,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9日
违停抓拍设备(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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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弥勒警方
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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