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近期拟推出《工业加速器法案》(IAA)及《网络安全法》(CSA)修订草案,两项立法打着“安全”与“产业振兴”旗号,暗藏贸易保护与制度性歧视条款,遭到中方严正警告:若不作出实质性修改,中方将对欧盟及其企业实施反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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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4月29日援引中方外交官消息称,欧盟上述两项立法提案存在明显歧视性,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不利于中欧双边贸易与合作。该外交官指出,欧盟正实行“典型的双重标准”,中方本周已向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发函,明确列出希望取消的限制性措施,中国驻欧盟各成员国使馆也在同步向当地政府传达中方立场。
据悉,欧盟《网络安全法》修订案计划逐步淘汰关键行业内所谓“高风险”供应商的零部件与设备,新增“高风险供应商”机制,可将特定国家或企业排除出关键基础设施领域。而《工业加速器法案》核心是提高公共采购中“欧盟制造”产品比例,针对公共采购及受补贴敏感行业制成品,设置本土产能占比、低碳生产等硬性要求,被外媒称为“购买欧洲货”法案,旨在帮助欧洲企业抗衡中美竞争对手。
这两项立法不仅遭到中方反对,也引发西方媒体、智库及欧盟内部的批评与担忧。英国《卫报》评价其为欧盟经济政策“重大转向”,标志着欧盟从开放市场原则转向产业保护。英国查塔姆研究所指出,“欧洲优先”机制是对自由贸易理念的明显修正;部分欧洲企业及欧盟官员则担忧,新规会增加企业合规成本、扰乱供应链,削弱欧洲市场的开放性。
中方已通过多渠道表明严正立场。4月17日,中国商务部向欧委会提交《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评论意见,指出草案以安全为名引入“非技术风险”因素,认定“网络安全关切国家”和“高风险供应商”名单,将其排除出18个行业供应链,是经贸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的典型表现,建议欧方删除相关不合理条款。
4月24日,中方再就《工业加速器法案》提交评论意见,明确该法案对电池、电动汽车等四大新兴战略行业的外商投资设置限制性条款,构成严重投资壁垒,建议欧方删除歧视性要求、本地含量要求等内容。
中方强调,若欧方无视建议、执意推动法案成法并损害中方企业利益,中方将依法反制,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据悉,法案中“全球产能占比超40%第三国投资者受限”等条款,实则针对中国电池、光伏等领域优势,违反世贸规则;华为等中国企业也表示,以国籍定风险的做法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中方始终秉持互利共赢理念,希望欧方正视分歧,修正歧视性条款,避免加剧全球贸易摩擦。
目前,欧盟新规仍处于立法初期阶段,落地生效尚需时日,中方的反制警告既是正当维权,也是对多边贸易规则的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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