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14日16时15分,云南省昆明市的昆明百货大楼二楼突然发生剧烈爆炸,由于当时还有半个月就是除夕了,所以百货大楼内挤满了购买年货的群众,因此爆炸造成了极大地混乱。
当人们还没从爆炸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的时候,16时16分百货大楼的一楼又发生了爆炸,这次爆炸的威力比上一次爆炸更为巨大,不仅将整个百货大楼(总共五层)的所有玻璃门窗全部震碎(相邻的一些建筑的部分玻璃窗也遭到波及),更是将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天花板炸塌了一大块,形成了一个可怕的大洞,之后就起了火,整个百货大楼的一楼和二楼笼罩在滚滚浓烟中,顾客们乱作一团,争相逃命,造成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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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落成不久的昆明百货大楼
爆炸发生时,昆明市公安局缉毒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郑飞的三个同事正好开车路过,眼看爆炸发生立即停车冲进现场抢救受困群众,同时附近的热心群众赶忙拨打110(公安)、119(消防)和120(救护)报警。
16时20分,昆明市消防支队的消防车赶到现场开展扑救火势并疏散现场无关人群,消防官兵用了大约10分钟将火势扑灭,随后抵达的医护人员开始入场抢救受困群众。
16时30分至17时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刑警大队、昆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防暴支队、交警支队,云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大批警力先后抵达现场,然后分头进行现场救援、现场保护、现场勘察和群众走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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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爆炸现场——二楼的精品服装柜台
昆明师专女教师陈某回忆:“当天我带我女儿正在一楼化妆品柜台挑选化妆品,16时15分左右就听到二楼发出一声很大的闷响,然后就听到二楼发出人们慌乱的叫喊声和哭声,还没等我们回过神的时候,身边不远处又是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地面都在抖动,我们两个立即就被气浪拍倒,什么都听不见了,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耳朵,一手的血,应该是耳膜破了……”
被炸成重伤的云南冶炼厂男青工杨某回忆:“下午4点过后,我来到(商场)二楼服装精品柜,准备给自己选一条过年戴的领带。我正挑得认真呢,这个时候我身后来了个穿着夹克衫的民工打扮的男青年,他把一个黑色的手提包放到过道上,把夹克衫一脱就抓起一套西装试穿,营业员提醒他注意看好自己的提包他也不理睬,不一会就说衣服不合身而且价格太贵,脱下西装就离开了,也没拿提包,等我发现时再想去找他人已经没了踪影,正当我和营业员同志商量准备把提包送到失物招领处时,这个提包就爆炸了,我当场被炸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医院了。”
被炸成重伤的二楼服装精品柜女营业员肖某回忆:“那个男青年我印象很深,他试穿的那套西装要1180元,可贵了,我认为他买不起,怕他直接把西装穿走,所以我和我同事小王(女)就对他比较注意,又看他直接把手提包随意放在过道上,就好心提醒他注意看着自己的包,没想到他连理都不理我。我哪想到这手提包会爆炸呀,爆炸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经现场勘察和走访的初步结果还原,确定第一次爆炸就是二楼服装精品柜台附近过道上的黑色手提包内的爆炸装置引发的,造成服装精品柜台女营业员肖某、王某,云南冶炼厂男青工杨某,昆明长春百货商店女营业员林某和其母亲付某,丽江县永兴镇储蓄所女储蓄员胡某和其女儿郭某等七人重伤,二十六人轻伤。
第二次爆炸中心点位于一楼工艺品柜台前的地面,爆炸装置和第一次爆炸的爆炸装置结构类似,但威力更大,造成昆明烟草机械厂职工娄某的女儿曾某被炸死,昆明烟草机械厂职工娄某、工艺品柜台女营业员沈某、昆明卷烟厂女工马某和其女儿房某,解放军某部政治处女干事马某某和其儿子魏某等七人重伤,五十八人轻伤。
云南省省委书记普朝柱、省长和志强接到报告后极为震惊,立即批示由公安、消防、急救等部门在现场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抢救伤员,恢复交通,处理善后,并向云南省公安厅下达批示:立即成立专案组,尽快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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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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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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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爆炸现场的昆明市领导
云南省公安厅和昆明市公安局不敢怠慢,立即从省厅刑警总队和市局刑警支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由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杨明亲任组长1.14百货大楼爆炸案专案组,专办此案。
这是昆明自解放以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爆炸案,总共造成一人死亡、十四人重伤(其中十三人被迫截肢),八十四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这起特大爆炸案震动了全国,震惊了中央,公安部部长陶驷驹受中央指派督办此案,公安部刑侦局精锐尽出,并从全国各地抽调刑侦专家齐聚昆明协助专案组侦破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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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公安部部长的陶驷驹
因为现场因为爆炸产生的混乱,再加上消防灭火和抢救伤员已经遭到了巨大破坏,脚印和指纹等生物痕迹已经没有办法提取了,只有从现场的爆炸物中提取线索。技术人员从一片狼藉的现场里收集到海量的可疑残留物,然后交给专程从北京赶来的公安部局级巡视员、原公安部刑侦局大案处处长乌国庆和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技处处长高光斗两位爆炸专家进行筛选、鉴别、分析,从中寻找蛛丝马迹。
经过两位同为“刑侦八虎”之二的爆炸专家的分析,确定爆炸物的主要成分系民间采石用的铵梯炸药,爆炸前炸药被用牛仔裤和迷彩服包裹好放在了一个黑色人造革的提包内,采用常见的定时器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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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爆炸现场的乌国庆(左二)和高光斗(右一)
另外,在从废墟里面找到的可疑物中,乌国庆注意到了一把自制的焊接锤子,这把锤子与普通的锤子截然不同,它是由两根铁管焊接而成,制作工艺十分粗糙,肯定不是商店里售卖的成品。锤子的一端还经过了切割,切口并不平整。
根据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乌国庆认定这把锤子应该是凶手遗留在现场的东西,从锤子的焊接和切割工艺来看,这名犯罪分子应该掌握一定的焊接和切割技术,有机会接触到切割工具和钢管材料。但是这把自制工具的制作工艺非常粗糙,因此凶手的制作手法并不熟练,应该是利用小厂的切割机制作的,这家小厂还应该有包括制作锤子原料在内的各种尺寸的铁管。
负责走访的侦查员总共走访了三百多人,综合走访的结果,判断犯罪分子有两个人,分别在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放置了装有爆炸物的提包,这两人外地民工装束,一个年约30岁、另一个年约20岁。30岁左右的民工出现在一楼,上身穿迷彩服、下身穿牛仔裤;20岁左右的民工出现在二楼,上身穿夹克衫,下身穿牛仔裤,两人出现的时候都带着黑色提包。综合目击到这两人样貌的目击证人的描述,专程从上海赶来的上海铁路公安处模拟画像专家张欣绘制了两人不同角度的模拟画像总共5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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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欣
专案组综合各路信息,判断犯罪分子为两人,拥有一定的爆破技术,作案动机可能是趁乱抢劫,不排除政治性报复。
大致的方向确定后,专案组在昆明市委市政府的全力配合下对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进行全面动员,全力协助专案组的侦破工作,并将案情通报给解放军昆明军区,请求驻昆明部队协助专案组破案。
1月17日上午,驻昆某集团军保卫处向专案组通报了一条重要线索:该部侦察连司务长刘某的弟弟刘新岭在官渡区小坝昆明联盟电控铁木装潢厂做工,1月16日晚上向他哥哥反映:他在昆明联盟电控铁木装潢厂做工时和一个姓宋、绰号“小河南”的河南籍农民工和一个绰号“小东北”的农民工相识。1995年元旦那天,“小东北”约刘新岭搞爆炸,准备在1月13日先把工厂炸掉,再在1月14日炸百货大楼,然后趁乱抢一笔钱,用抢来的钱去贵州开矿,一起发财。
刘新岭胆小不敢干,于是就拒绝了,“小东北”也不勉强,但威胁刘新岭不准告发,不然弄死他。后来刘新岭知道姓宋的河南人约了该厂另一个河南籍农民工赵河林去搞爆炸,当他得知昆明百货大楼爆炸发生后,刘新岭认为肯定是“小东北”、“小河南”和赵河林三个人干的,顿时害怕了,就在1月15日跑到哥哥服役的部队躲起来,并在1月16日晚向哥哥坦白了此事。
刘新岭非常肯定的表示,“小东北”有炸药和定时器等物。
于是,专案组副组长——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敏带着张欣绘制的模拟画像来到昆明联盟电控铁木装潢厂进行查证,装潢厂的老板娘从模拟画像中认出其中一张就是曾经在厂里干过工的河南籍民工宋现伟,并拿出宋现伟留在厂里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模拟画像进行比对,发现两者几乎完全一样。就此确定刘新岭口中的“小河南”就是时年23岁的河南省许昌县将官池乡梨园村农民宋现委。
另外,老板娘还确定了“小东北”的身份——他自称叫袁凯泉,来自东北,30多岁。袁凯泉和宋现伟都是在1994年12月25日从劳务市场雇佣来的,1月12日两人变卖了全部的生活用品后离厂不知去向,总共在厂里干了十九天。老板娘还确定厂里确实还有一个叫赵河林的河南省新郑县新甸乡民工,平日里和袁凯泉和宋现伟关系密切。
另外,杜敏还在该厂的一台切割机旁发现了一节被切下的无缝钢管,其直径和从现场提取的铁锤锤把的钢管直径一致,切口也很相似。
随后,杜敏又拿着模拟画像询问了刘新岭,刘新岭也一眼就认出了宋现伟的画像,而且刘新岭在看了那把自制锤子后就很确定的表示这把锤子是自己利用装潢厂的切割机制作并亲自焊接的。
杜敏从装潢厂取回的那根被切掉一截的无缝钢管被送到昆明市公安局技术处进行鉴定,结果确定这截钢管的切口和现场铁锤锤把的切口完全吻合,因此证明刘新岭说的百分百是实话。随即专案组下令对袁凯泉和宋现伟在装潢厂的宿舍,结果在废纸篓里找到一本被撕毁的书,书中夹着购买电池、定时器、雷管、导火索、塑料桶、电线等作案用品的物资清单。
同时,专案组传唤了赵河林,赵河林交代说:“袁凯泉曾几次跟我抱怨,说当小工找不着大饯,要找钱就要去炸百货大楼,趁乱抢钱,抢到一笔钱后就去贵州开矿才能发大财。1月11日,袁凯泉和宋现伟约我去炸百货大楼,我答应了,此后我们三个人多次聚在一起商量行动细节,但最后我因为意外捡到一个包,里面装着2000元钱,我把钱私藏起来,就不想和他们去搞爆炸了。”
赵河林还交代,袁凯泉和宋现伟在1月12日离开厂时提着两个鼓鼓囊囊的黑色人造革单手提包,还供出两人曾经和他提过作案后分头前往宜良汇合避风头。
至此,专案组确定袁凯泉和宋现伟就是1.14百货大楼爆炸案的嫌疑犯。
1月17日,公安部发出对袁凯泉和宋现委的通缉令,全国通缉两人。就在当天,专案组接到宜良县公安局的报告:宜良县某个体旅社1月14日晚的住宿登记簿上出现了宋现伟的名字,旅社老板回忆当时是两个男青年来登记住宿,那个叫宋现伟的男青年用他自己的身份证登的记。
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马永清立即带人赶往宜良县,在宜良县县委县政府和宜良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在整个宜良县搜查了十多天,结果一无所获。
与此同时,河南省公安厅发来了宋现伟的详细情况:宋现伟16岁开始就离家四处流窜,曾多次被民政部门收容遣返回原籍,但不久就又不辞而别,周而复始好多次。另外黑龙江省公安厅查明了袁凯泉的身份——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东区人,1986年10月开始在呼伦贝尔一煤矿当爆破员,1993年底以后去向不明。随后双鸭山市公安局将袁凯泉的基本情况及照片传真给了专案组。
专案组经过分析,划出了袁凯泉和宋现伟可能逃往的五个重点地区,并组成了五个追捕小组分头前往河南、贵州、黑龙江、广东和广西五个省或自治区执行追捕任务,经过大量的工作,最终认定两人已经逃往广州。因为装潢厂的一个和袁凯泉同宿舍的工人反映:袁凯泉曾说过,广州赚钱容易,有钱了要去那里赚钱。
随即,专案组副组长——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范铨和杜敏亲自带领昆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的警力赶往广州,在广东省公安厅和广州市公安局的全力配合下在广州市进行全面布控,并在2月27日发现了正在街上打电话的袁凯泉,但并没有立即实施抓捕,而是一路尾随他到了租住地,确定了袁凯泉在广州的落脚点。并通过十余天的监控,终于等到了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行踪飘忽不定的宋现伟。
3月11日16时,侦查员吴建明和刘宪文带着刘新岭在袁凯泉租住地附近的铁路线和推着一辆推车迎面走来的袁凯泉和宋现伟相遇,两人认出了刘新岭,立即丢下推车分头逃跑,吴建明和刘宪文立即分头去追,吴建明追袁凯泉、刘宪文追宋现伟。袁凯泉被吴建明追上后拼命反抗拒捕,甚至还试图抢夺吴建明的手枪,直到吴建明用枪柄猛击袁凯泉头部两下后才把袁凯泉制服。宋现伟被刘宪文追上并扑倒后倒是没有挣扎,很顺从地让刘宪文上了铐子。
两人被押回广州市公安局后连夜突审,并对自己谋划实施爆炸案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995年3月13日,干警们乘坐民航客机将袁凯泉和宋现伟押解回昆明,当天两人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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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押送回昆明的袁凯泉和宋现伟
最终,袁凯泉和宋现伟因爆炸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赵河林因爆炸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袁凯泉和宋现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4月1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月14日,袁凯泉和宋现伟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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