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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增资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特殊股东权利是否已终止,有待进一步披露。
4月27日晚,润泽科技(300442.SZ)发布重组草案,拟以27.45亿元收购控股孙公司广东润惠42.56%少数股权,实现全资控股。交易对价全部以发行可转债的方式支付——这在重组实际操作中并不多见。
交易对方阵容豪华——东方资产、长城资产、中信投资、光大金瓯及招商系等AMC及银行系基金齐聚。但在这些机构的增资协议中,一个名为“权利维持费”的东西,将投资行为的边界模糊化,带来“明股实债”的疑问。
01
交易对价100%以可转债支付
广东润惠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地位于佛山高明,核心资产是三栋数据中心(A-1、A-2已运营,A-3在建)和二期6.64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简单说,这是一座正在爬坡中的IDC/AIDC园区。
润泽科技与广东润惠的关系并不复杂: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润泽发展持有48.87%股权,自身直接持有8.58%,合计控制57.44%。剩余42.56%分散在12名投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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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是100%可转债——面值100元/张,合计发行约2745万张,期限3年,初始转股价格50.35元/股。票面利率极低,三年累计仅1.4%。这意味着交易对方实质上拿到的是“可转股的债”:若润泽科技股价表现好,可转股获利;若股价低迷,到期拿回本息。
在交易对方享受兜底保障的同时,本次重组却未设置业绩和减值补偿承诺,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面临风险敞口:标的公司2025年扣非净利仍亏3748万元,估值却已达64.5亿元。
实际上,这些交易对方在一开始投资于标的公司时,就透出一种“明股实债”的味道。
02
“权利维护费”披露不详
2024年6月,西藏信托以5.3亿元增资入股广东润惠(持股20.95%),协议约定了三重保障:
1.润泽科技需按“目标收益率-实际分红差额”向西藏信托支付“权利维持费”,以维持上市公司享有对标的公司的优先购买权;
2.润泽科技须在增资款支付后6至30个月内提交换股收购方案;
3.若上市公司未启动换股收购,控股股东京津冀润泽承担最终回购义务。
这一安排的本质是:西藏信托出资5.3亿元,按固定收益率收取权利维持费,到期若未能换股,则由控股股东兜底回购——带有典型的“明股实债”特征。
2025年7月,上市公司以5.318亿元向西藏信托收购了其所持有的广东润惠股权。也就是说,西藏信托5.3亿元投资本金,在1年后退出时仅获得了180万元的股权增值回报,收益率0.34%。
重组报告书中没有披露上市公司在此期间向西藏信托支付了多少“权利维持费”,因此西藏信托的总收益情况不得而知。
除了西藏信托以外,中金算力基金等12名后续投资人(即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增资时均沿用了类似的协议条款,包括权利维持费、投资者退出安排、京津冀润泽最终回购义务等约定。
重组报告书中同样没有披露的是,标的公司《增资协议》中所约定的各项特殊股东权利,在本次重组启动后是否已终止。
这些内容的进一步披露,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加理解本次交易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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